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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埠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领导开展“五访”活动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2-11-12 00:00:00
来源: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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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开平市领导干部“五访”活动的实施细则》(开信稳办发[2012]11号)等文件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定期基层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探访和基层巡访(以下简称“五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五访”活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信访条例》,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为着力点,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五访”活动,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真正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和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方式方法
(一)定点接访:指在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人,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现场受理信访事项。
(二)重点约访:指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
(三)带案下访:指针对特定案件,深入问题发生地,具体听取上访人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四)上门探访:指深入上访群众家中,察看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反映,加强思想疏导,现场研究或解决问题。
(五)基层巡访:指深入基层组织,了解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主动解决信访隐患。
四、程序和要求
(一)定点接访
1、接访安排
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安排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轮值,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2、宣传方式
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制定轮值接访安排表,在本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等情况,以引导群众根据不同的诉求,理性选择相应的上访时间,合理分流上访群众,提高接访工作效率。
3、接访程序
(1)、来访群众来到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后,先在前台填写《开平市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附交相关材料,再到候访区轮候接访。
(2)、来访群众按先后顺序,有秩序地向接访领导反映问题和诉求,反映同一事项的,选派代表人数不超过五人。
(3)、街道党政班子领导接访时要认真听取上访群众意见,现场受理和批办。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要说明情况,交中心负责人批示责任单位承办;群众诉求不合理的,要进行说服教育、解释疏导;涉法涉诉的,要明确引导其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4)、群众反映意见的记录、梳理、分类、交办、跟踪、督办等工作事项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具体落实,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将各信访事项的处置情况及时上报街道主要领导。
4、督办落实
对分流交办责任单位承办的信访事项,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跟进督办,协调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答复,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办理情况,重要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要向主要领导汇报。
(二)重点约访
1、案件筛选
(1)、信访人提出申请的,填写《开平市领导干部接访预约表》,附交相关材料,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审核后报街道主要领导,视情况作出安排。
(2)、街道党政班子领导从日常来信、来访或主管工作范围内确定约访对象。
(3)、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可请示市领导安排对重点人员进行约访。
2、约访程序
街道党政班子领导约访的,责任单位要参照定点接访的程序制定约访方案,落实接访场所,通知信访人到场。
3、档案记录
承办单位做好记录整理工作,在街道党政班子领导约访后5日内填写《开平市领导干部约(下)访登记表》报送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备案。中心于次月5日前将街道党政班子领导约访群众批次、约访群众人次、处理信访事项总数填报市信访局。
(三)带案下访
1、案件筛选
(1)、街道党政班子领导从包案或主管工作范围内确定需要下访调处的案件。
(2)、对街道党政班子领导包案、上级交办、越级集体上访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责任单位或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请示街道主要领导带案下访。
2、下访程序
街道党政班子领导决定带案下访的,责任单位要制定下访方案,做好群众联系工作,通知协同下访人员参与。街道党政班子领导深入到信访案件发生地详细了解案情,全面掌握情况,并通过走访、座谈、研讨、会商、听证等方式弄清楚问题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
3、档案记录
承办单位做好记录整理工作,在街道党政班子领导下访后7日内填写《开平市领导干部约(下)访登记表》报送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备案,由中心于次月5日前将街道党政班子领导下访群众批次、下访群众人数、处理信访事项总数填报市信访局。
(四)上门探访
1、探访安排
(1)、探访转复退军人:街道党政班子领导要深入开展与转复退军人的联系工作,掌握联系户的生活生产情况,扎实做好优抚解困工作。
(2)、探访老上访户:街道党政班子领导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老上访户的上门探访。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主要领导可以请示市领导安排对重点老上访户进行上门探访。
2、探访程序
(1)、日常的探访活动,由街道党政班子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实施,并做好记录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汇总相关数据报送市信访局。
(2)、重大节日的探访活动,由街道民政部门根据探访计划组织实施。
(五)基层巡访
市领导要进行分片巡访的,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做好承办巡访的实施方案,确定巡访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及群众参与,做好详细记录整理。市领导巡访后7日内由中心将巡访情况书面报送市信访局备案。
五、其他规定
(一)街道党政班子领导参与“五访”活动的,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于次月5日前将“五访”次数、接待群众人数、处理信访事项总数报市信访局。
(二)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要认真做好街道党政班子领导参与“五访”活动情况的记录和整理归档,随时接受上级的指导和检查。
(三)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接访、约访、下访和探访工作,并做好档案记录,真正把本地、本行业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和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当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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