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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实施《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1 09:11:12
来源: 开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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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实施

《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开人社〔2022〕178号

KPBG2022005


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现决定延长实施《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开人社〔2021〕181号)至2023年12月31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开人社〔2021〕181号).pdf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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