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三埠街道办事处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告
三埠各派出所办事程序(2022年)
发布日期:2022-08-15 16:32:41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办 理 户 口 资 料

夫妻投靠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填表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房产权证或土地证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未婚子女)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填表申请

2、父母(子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出生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4、父母结婚证

5、已达到法定婚龄子女要提交《未婚证》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填表申请

2、父母(子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出生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变更姓名(年龄)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填表申请、相片一张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3、申请人出生证或其它权威原始凭证(能说明变更理由材料)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需所在单位人事部证明

5、十六周岁以上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居住在出租屋:

1、办证人身份证正本

2、出租屋的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3、租屋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4、屋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照有回执的居住证照片

6、工作单位证明

自购房或投靠亲戚:

1、办证人身份证正本

2、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是投靠亲戚需提供房主和办证人的关系证明)

3、屋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照有回执的居住证照片

5、工作单位证明

居住在单位宿舍:

1、办证人身份证正本

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照有回执的居住证照片

5、工作单位证明

办 理 户 口 资 料

出生入户资料(婚生婴儿)(超一年入户需要填表申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军官证

非婚生婴儿(随母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填表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免疫证)

3、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生父、母派出所调查笔录三份、管区非婚生育证明

5、小孩抚养权的协议书或公证书

购房、建房入户(50方以上)(铺位、车房等不能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填表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3、房产权证或土地证

4、配偶子女随迁需增加《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证》

办 理 身 份 证 资 料

1、办理身份证必须本人来办

2、户口簿、原身份证

3、相片1张,自己填写好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领 取 身 份 证 资 料

1、户口簿、领取凭证

2、如需代领身份证,请带代领人身份证来领取

临 时 身 份 证 办 理

如需办理临时身份证请到派出所打印表格到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窗口办理。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