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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三埠街道办事处关于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开平三埠执催〔2026〕005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4 16:57:1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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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三埠街道办事处关于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开平三埠执催〔2026005号)的公告


被催告人:开平市三埠冰盛商行(个体工商户)                

经营人:张晓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783MAK3KGD52K

住所地:开平市三埠街道迳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安村七巷26号(住改商)

因你商户存在占用城市道路一案,我街道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城乡规划建设类)》第C215.42.7项的规定,于2026114日对你作出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开平三埠罚决〔2026001号,并于2026114日向你留置送达,而你既未在限期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处罚义务。

鉴于我街道作出的开平三埠罚决〔2026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效力,我街道依法向你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开平三埠执催〔2026005号),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期为三十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具体催告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开平三埠执催〔2026005号)


开平市人民政府三埠街道办事处

2026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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