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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水口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16:31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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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决定成立水口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架构

主      任:孙小剑(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赖漫金(副镇长候选人、水口派出所所长)

任:梁德富(司法所所长)

劳百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水口法庭、水口检察室、水口中心学校、水口派出所、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水口司法所、财政办、公共服务中心、工会、团委、妇联。

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水口司法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713443。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决策部署和省、江门市、开平市的具体部署要求;

(二)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社区矫正工作;

(三)讨论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重大问题;

(四)督促检查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总结交流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工作典型;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作机制

(一)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制度,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决定镇有关社区矫正的重大事项和工作,并推动贯彻落实。全体委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必要时,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提请召开会议。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社区矫正办公室与其他成员单位会商确定。

全体委员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执行,必要时可抄送上级有关部门。

(二)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月度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重点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困难。

(三)协调程序

1.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协商解决的事项,先由委员会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如有必要,可提请镇党委研究。

2.镇无法协调解决而需上级支持的问题和事项,报请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协调市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




开平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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