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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印发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全面加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防范
发布日期:2021-12-13 10:29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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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防范工作。

通知以附件形式印发了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研究制定的《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

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明确了文物建筑、博物馆起火风险、火灾蔓延扩大风险,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的重点等。

防范指南明确的起火风险有:在文物建筑焚香等区域周边堆放杂物,与其他可燃物区域未做有效分隔,无专人看管;在文物建筑、博物馆内违规吸烟、违规使用明火,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文物建筑周边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选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等等。

检查指引明确的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有:各类消防检查、隐患整改、奖惩记录是否齐全,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是否“闭环”;抽查是否违规搭建临时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占用防火间距、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是否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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