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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沙塘镇大健康科技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6 15: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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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沙塘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恩维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开平市沙塘镇大健康科技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本次公告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开平市沙塘镇大健康科技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沙塘镇大健康产业园(划艇地块)西南侧

  工程内容开平市沙塘镇大健康科技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沙塘镇大健康产业园(划艇地块)西南侧,服务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沙塘镇大健康产业园(划艇地块),设计规模为700m3/d。工业废水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芬顿反应池1+UASB厌氧池+厌氧池+两级AO生化池+生化沉淀池+芬顿反应池2+磁混凝沉淀池+BAF滤池+清水池+消毒池”组合工艺;生活污水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池+两级AO生化池+生化沉淀池+芬顿反应池2+磁混凝沉淀池+BAF滤池+清水池+消毒池”组合工艺。

  本项目外排废水排入镇海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污水处理厂类别)较严值,其中氨氮和总磷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标准,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污水处理厂类别)以及《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中表3对应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本项目只对开平市沙塘镇大健康科技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尾水排放管道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不包括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平市沙塘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沙塘镇沙塘圩东路1号

  联系人:吴生     联系方式:0750-288859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恩维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桥头大街228号之三1018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9874691920;

  邮箱:19874691920@139.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生态等环境影响。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也可通过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开平市沙塘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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