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勘界工作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3号令)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实施办法》(粤民区〔2011〕21号)的规定以及开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五轮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安排的通知》(开民字〔2023〕36号)工作部署,月山镇人民政府和水口镇人民政府自2024年10月9日起对月山镇和水口镇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月山水口线”)进行了联合检查,根据文件要求本轮月山水口线联检工作由月山镇牵头。经双方联检人员的通力合作,于10月23日前完成了全部内外业联检工作。现将联检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界线概况 月山水口线由原月山水口线、沙冈月山线合并而来,起点鹤山月山水口三交点至止点长沙月山水口沙塘四交点,全长14.7公里,界线实地没有埋设界桩。原界线于1999年勘定,因2005年沙冈街道并入水口镇,所以沙冈月山线并入月山水口线,界线的名称发生变化但位置、走向不变,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未能完成勘定工作。 二、联检协议 对于此次联检的边界线,仍履行以往达成的有效协议,即只作为区定区域界线,不作为处理资源权属的依据,资源两侧各自的资源权属不变,现有管理现状不变。双方要各自做好基层干部群众工作,以保持边界地区的稳定。 三、组织实施和检查结果 (一)充分认识联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双方都认识到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是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的职责,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措施,通过联检有助于巩固勘界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对促进边界地区的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界线联检工作的领导,全面抓好联检计划的实施。两镇召开了联检专门工作会议,对联检计划进行周密部署,落实人员、交通工具等。 (三)加强毗邻两镇间的联系。联检工作是一项协同性很强的工作,加强联系、沟通有助于联检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联合检查,积极宣传界线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保持界线走向清晰易认,及时妥善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引发矛盾纠纷隐患,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社会稳定。 (四)检查结果。按联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由于2005年沙冈街道并入水口镇,原月山水口线并入月山水口线后未能重新勘定界线,但是并入后界线的位置、走向不变,所以对照原协议书边界走向说明进行逐段核对,经两镇联检工作人员对整条边界线及两侧地貌、地物(尤其是对作为边界标志物的线状地物与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一一对照,一致认为从1999年《协议书》签订以来,边界线两侧地貌、地物整体无显著变化,只有部分地段因建设开发产生地貌变化,界线实地位置清晰易辩。边界线两侧双方干部群众明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并能自觉遵守,双方干部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和睦相处,经济交往密切,未发生过新的边界纠纷。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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