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开平市非遗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按照开平市《关于开展第八批开平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开文旅体〔2025〕25号)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评审,现将开平市蚬冈镇推荐县级非遗传承人共1人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致函506334128@qq.com,或致电 0750-2528887。 开平市蚬冈镇推荐申报县级非遗项目名录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9日(共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 开平市蚬冈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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