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的规定,现将我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业户名单予以公示。咨询电话:0750-2213914。
附件:开平市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名单(截至2025年4月22日)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783007081798W/2025-00059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门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 名称: |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
| 主题词: | |||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的规定,现将我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业户名单予以公示。咨询电话:0750-2213914。
附件:开平市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名单(截至2025年4月22日)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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