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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18278/2023-0015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6-01
名称: 问:农房出租的最长年限是多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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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房出租的最长年限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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