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发包方同意转让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发包方无法定理由的,不得拒绝同意承包方的转让申请。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后,发包方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05-29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7830070818278/2025-0010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0 |
| 名称: |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后,发包方应如何处理?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
| 主题词: | |||
答:发包方同意转让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发包方无法定理由的,不得拒绝同意承包方的转让申请。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