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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18278/2025-0010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11-20
名称: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后,发包方应如何处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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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后,发包方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05-29  浏览次数:-

答:发包方同意转让的,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发包方无法定理由的,不得拒绝同意承包方的转让申请。未经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无效。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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