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18278/2025-0015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7-29
名称: 关于开展豇豆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查验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豇豆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查验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在开平市振华批发市场开展豇豆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查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问题品种,构建“部门协调、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在开平市振华批发市场开展豇豆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查验试点工作,凡是进入振华批发市场的豇豆必须带证入场,试行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自2025年10月开始正式实行,力争以豇豆为突破点,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使用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豇豆种植源头治理。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须落实主体摸排工作,建立健全豇豆主体名录并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在豇豆上市期间开展一月一巡查、批批速测等工作;指导种植主体常态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派发纸质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将“无证不得进入批发市场”等信息宣传到户,带动农户开证用证。

(二)加强市场销售端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须指导振华批发市场建立豇豆准入制度,在振华批发市场公告栏等显眼处张贴《关于开展豇豆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试点工作的告知书》(附件1),落实入场查验、进货查验,指导豇豆销售主体开证附证,未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豇豆不得入市销售,并及时将快检阳性、未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平本地豇豆信息通报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溯源处置工作。

三、其它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定期会商研判,及时通报信息,以务实作风推动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收到实效。(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李小姐230352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小姐2303799)


附件:

1.关于开展豇豆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查验试点工作的告知书

2.手写版承诺达标合格证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

1.附件1:关于开展豇豆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查验试点工作的告知书.docx

2.附件2:手写版承诺达标合格证.pdf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