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30070818278/2026-0013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5-19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5-1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9  浏览次数:-

为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推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项目资金管理类问题

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虚列开支名目等方式,套取、骗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违规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流程缺位;恶意拖欠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侵害群众和施工方合法权益;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类问题

项目立项、方案审批违背群众意愿,存在虚假立项、违规立项等问题;项目选址、规划设计脱离农业生产实际,未开展实地勘察、未充分征求村组及农户意见,盲目决策、盲目实施;机耕道、生产路、灌排设施设计不合理,导致农业机械无法下田、田埂蓄水失效、基础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

(三)项目招标投标类问题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利益输送、明标暗定;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围标串标、买标卖标、借用冒用他人资质投标、恶意低价中标;评标人员虚假评审、恶意评审,违规放宽评判标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核不严、串通舞弊;施工单位中标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等问题。

(四)项目工程质量与监管类问题

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设计图纸和行业规范施工,虚报工程量,工程数量、质量未达到设计标准;监理单位及监管人员履职不力,现场监管走过场、敷衍塞责,串通造假、隐瞒质量隐患,违规通过阶段性验收;监管方与施工方内外勾结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

(五)项目竣工验收类问题

项目竣工验收流于形式、走过场,把关不严,存在虚假验收、违规验收;相关人员串通勾连,虚假认定工程量,纵容劣质工程蒙混过关等问题。

(六)项目建后管护与耕地保护类问题

项目建成后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灌溉设施、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配套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长期闲置失效,无法满足正常农业生产需求;擅自占用高标准农田或改变农田用途,违规导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撂荒等问题。

(七)其他突出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中,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0750-230352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来信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良园路60号,邮编:529300

(三)现场反映:开平市农业农村局107室(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四、相关说明

(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为便于线索核实和后续反馈,鼓励举报人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保密,坚决防止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

(二)线索需详实真实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包括被举报对象、所在村(社区)、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内容,以便核查反馈。举报人必须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诽谤、干扰正常工作开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9日



联系方式  主办:江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