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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严打价格违法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推进信用监管和诚信建设
来源: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10-10 14:52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配合文化和旅游部门纠治旅游行业突出问题,开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旅游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持续规范旅游市场价格收费和竞争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失信惩戒和诚信建设,切实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一、聚焦重点旅游领域,统筹推进信用监管与专项整治。紧盯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旅游景区、景区停车场、乡村民宿、旅行社、旅游配套餐饮、旅游购物商店等旅游相关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宣传引导、现场指导、提醒告诫、信用承诺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督促各基层监管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专项治理行动与日常执法监督、专项集中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旅游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旅游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失信行为。聚焦旅游市场价格违法与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一是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捆绑销售、强制有偿服务、不明码标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对酒店星级、服务标准等作不实或夸大宣传,发布过度美化、与实际不符的图片诱导消费等行为,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旅游者、实际服务缩水、隐瞒强制购物及自费项目等虚假宣传行为,旅游购物场所冒用他人资质及荣誉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专项行动以来,查处旅游行业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案件共4宗,形成有力震慑。同时,依法依规将行政处罚、抽查检查、投诉举报等信用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条件的,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诚信经营引导,共建和谐消费环境。坚持“宣传先行、教育为主”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经营主体广泛发放餐饮、住宿和商品零售行业、《“价格诚信”行为指引》及提醒告诫书,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提示经营户亮照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树牢诚信经营理念,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主动接受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引导经营主体公开作出诚信经营、价格自律、不虚假宣传等信用承诺,并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开展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宣传,引导商户诚信立业、以德经营,共同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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