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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广东多地发布林长令
发布日期:2023-12-30 08:57:56
来源:广东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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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发布了今年第3号总林长令,对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进行部署推动。2023年第3号总林长令明确要求山上造林要盯紧200万亩林分优化、200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群众生产生活周边的山地要多种树,多建设简易实用的山地公园、郊野公园。

广东多个地市也紧随其后发布了关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林长令。

12月22日,东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肖亚非,市长、市林长吕成蹊签发《关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令(2023年第3号)》。林长令提出,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充分挖掘贴近群众的“四旁”“五边”隙地、废弃闲置地等区域进行造林绿化,实现应绿尽绿。要突出抓好全市首批省“百千万工程”10个典型镇、15个典型村绿化美化建设,完成4个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20个绿美东莞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要精心筹备,保障苗木。林业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供需情况和公布市内苗木供应信息,加强苗木质量监管,各镇街(园区)要确保“手中有苗”,林科所和各国有林场要发挥示范作用和技术优势,加强良种壮苗培育储备;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参考《东莞市主要乡土树种推荐名录》科学选择树种;要群策群力,激发内力。各级林长要发动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绿美东莞生态建设,积极培育千万人口共建共治共享绿美生态家园意识;要凝心聚力,协同推进。各级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绿化职责,形成全市上下协同推进绿美东莞生态建设的工作局面。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职尽责,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绿化职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氛围;要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市、镇两级要结合“百千万工程”,将造林绿化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质量成效等纳入相关督查工作范围,确保造林绿化成效。

12月22日,惠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刘吉,市长、市林长温金荣签发2023年第4号林长令——《关于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的令》。林长令要求,要明确绿化用地。山上造林要盯紧14.44万亩林分优化、14.77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群众生产生活周边的山地要多种树,多建设简易实用的山地公园、郊野公园,要突出抓好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造林绿化工作,做到设计科学、施工合理、便民利民;要抓紧苗木储备。各县区要抓紧调查摸底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县镇村绿化苗木供需情况,深入推进订单育苗工作,加快建设优质苗木储备基地。国有林场要发挥资源和技术优势,发动就地育苗或上山取苗,加强良种壮苗培育储备。辖区内生产供应苗木品种和数量不足的地方要抓紧到周边省市县采购,确保2024年“手中有苗”、良种壮苗质优价稳。要科学选择树种。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既可以种植高大乔木树种,也可以种植荔枝、龙眼、橄榄、杨梅、黄皮、芒果、青梅等;山边水边可以多种竹子。鼓励种植景观好、价值高的红锥、楠木、格木、黄檀、紫檀、母生等珍贵树种,道路两旁的树要含绿量较高才好,村庄绿化要特别注意科学配置乡土树种、经济林果和珍贵树种;要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积极开展“我为绿美惠州添点绿”“党建林”“企业林”“乡贤林”“青年林”等活动,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造林绿化和经济林果种植,用好“绿美惠州生态建设行动基金”,拓宽“认种、认养、认捐”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的氛围。要加强协同推进和强化指导督促。各级林业、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绿化职责,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职尽责,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绿化职责,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绿美惠州生态建设专项督查,对各地苗木储备和备耕造林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近日,汕尾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逯峰,市长、市林长郑海涛签发汕尾市2023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迅速开展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令》。林长令要求,要精准落实绿化用地。山上造林要盯紧8.72万亩林分优化、11.27万亩新造林抚育、5.41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群众生产生活周边的山地要多种树,多建设简易实用的山地公园、郊野公园。要突出抓好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绿美汕尾示范带造林绿化工作。城乡绿化要聚焦群众常来常往的地方,采取见缝插绿、立体植绿、拆违建绿、补种乡土阔叶树种等方式植绿补绿。林长令强调,要做好明年开春及全年苗木保障工作。各地要全面掌握2024年绿化苗木供需情况,对需要多少苗、辖区内能供应多少苗、到外地采购多少苗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巩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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