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职学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教办〔2019〕61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我局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确保我市两所中职学校对接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等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职成办朱林灿,电话:2227631;招生办谭永超,电话:2212010。)
附件:开平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
2019年6月17日
开平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
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教办〔2019〕61号)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试点院校及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市两所中职学校对接的高职专业学院与专业级招生计划分别是:吴汉良理工学校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对接,对接专业:电子商务(110人)、会计(110人)、应用电子技术(11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165人);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对接,对接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33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275人)。高职专业学院办学地点在开平,学制为全日制二年。
二、招考方式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采用“推荐+测试”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一)考试报考推荐
面向符合条件的我市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以及居住在我市的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
2、中职学校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由市招生办公室推荐。
3、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往届生市招生办公室推荐。
考生只能报考在我市设点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二)考生测试
5月19日进行学生测试,测试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确定测试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须包括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试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的40%。
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三、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招生办公室推荐报考资格。
(三)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具体要求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已被2019年春季高考(含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高职自主招生等)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高职专业学院。
四、补报名流程和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学生不需要进行补报名,高考号有效,可直接进行报考;未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号的考生,在获得推荐报考资格并按以下程序进行高考补报名后,才能报考。
(一)补报名流程(时间5月5--12日)
1、领取高考报名号,拟报名考生向就读的试点中职学校报名点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
2、网上预报名。考生凭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缴费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到就读学校或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补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
(二)报考流程
考生需到开展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的高职院校或拟报考的高职专业学院教学地点设置所在的中职学校进行现场报名(详见各高职院校招生简章),报名时按招生简章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并提交《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江门地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推荐表》(详见附件3)。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往届毕业生报名需携带中职学校毕业证。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职院校一个专业(即一个高职专业学院一个专业)进行报考。高职院校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适当调整高职专业学院招生计划。
五、培养方式
试点高职院校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设在试点中职学校,具体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读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六、其他工作
(一)体检
补报名考试体检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在根据上级通知统筹安排进行。
(二)录取
1、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网上录取,具体按省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测试结束后,招生院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
3、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必须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4、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信息公开公示
试点高职院校须在5月31日前完成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告知扩招工作室做好当前就业工作、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是提高我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满足人民群众期望、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各相关部门(学校)务必强化思想认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该项工作是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支撑。
(二)明确工作的责任,做好宣传发动。局有关股室、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含完中)、开放大学必须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将组织发动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读高职专业学院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引导宣传,做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政策、办学特色、助学政策等宣传工作。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含完中)、开放大学要根据学校毕业生情况,做好发动生源任务落实,建立毕业生去向台账,有针对性地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将组织发动任务完成情况等列入学校和有关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密切沟通联系,确保人才选拔培养质量。试点高职院校是高职专业学院的责任主体,要做好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宣传简章的制定及招生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考生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高职院校要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根据生源情况科学制定核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过程督导,推动工作落实。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督导室负责对组织发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学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时通报。对组织得力、完成任务好的学校和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组织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学校和有关人员采取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严重的应予以追责。
市教育成立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庞信明(局长)
副组长:殷振雄(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教研室、招生办)
谭钦旋(党组成员,分管职业教育)
成 员:朱林灿(职成办主任)
谭永超(招生办负责人)
李永鸿(吴汉良理工学校校长)
周述祥(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王瑞宏(开平市第一中学校长)
甄朝斌(开平市第二中学校长)
周珠花(开侨中学校长)
谭晓东(风采中学校长)
梁盛浓(风采华侨中学校长)
劳民英(长师中学校长)
司徒继业(教伦中学校长)
周永峰(忠源纪念中学校长)
办公设设在教育局职成办,办公室主任由朱林灿兼任(联系电话:2227631)。
附件:1、开平市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和生源组织发动任务表。
2、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江门地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