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集聚优秀教育人才,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教师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开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开府〔2022〕8号)精神,市教育局起草了《开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3日
来函请寄:广东省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3号开平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并注明“开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邮编:529300
附件:开平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开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