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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防汛救灾技术指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2 18: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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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事业单位,各农业生产主体:

根据广东省气象局预测,2022年汛期属偏差年景,阶段性、局地性气象灾害突出。主要气象灾害趋势表现:4月-9月,我省汛期降水北少南多,旱涝并存;“龙舟水”偏强,强降水阶段性集中;台风“初台略早、终台略晚、略多偏强、灾害风险加大”。

据气象部门预报,5月10日-13日,我省将有大范围的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降水过程,为指导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各项工作,现将农业防汛救灾技术操作指南转发给你们。

各镇(街)、局属事业单位要发动农业技术人员(农技服务“轻骑兵”)深入田间地头,到生产一线指导服务,包片包村包户,及时落实灾后恢复生产的具体措施,切实帮助受灾严重的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抓好田间管理,高质量完成农作物生产任务。发挥农业技术支撑作用,确保我市主要农作物稳定生产。

各农业生产主体,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掌握暴雨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及雨量和持续时间,对产生洪涝的可能性和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做好工作预案,提前检修水泵,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做好养殖场区排水系统维修、维护,保证排水通畅,做到随时排放多余雨水的准备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储备充足防涝抗涝物资。切实将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加强人员应急技能,提高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设定应急安全庇护区域,谨防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事故发生,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带,在不安全的环境条件下,不能贸然开展生产作业。


附件:1.农作物篇——农业防汛救灾技术操作指南1

2.水产篇——农业防汛救灾技术操作指南2

3.畜牧篇——农业防汛救灾技术操作指南3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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