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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15: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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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江门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工作,把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工作来抓,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并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材料。参考《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江农农〔2023〕158号)(附件2),积极发动企业申报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并协助做好有关申报材料,通知及协助2023年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名单中企业做好有关监测材料。申报和监测企业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10月31日前报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与乡村产业发展股),逾期将不予受理。

2.按照《关于农业企业带动农户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说明的办理流程》,协助有关企业办理农业企业带动农户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说明。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2.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江农农〔2023〕158号)

    3.关于农业企业带动农户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说明的办理流程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


(联系人:李帅、任晓莹,联系电话:2303511、23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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