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5〕214号)、《江门市生物资源科学处理中心特许经营协议》和《关于印发〈开平市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农农〔2022〕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对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开平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及补助资金进行审核。经审核,现将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开平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及补助资金汇总(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的形式向开平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联系部门:开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股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街道良园路60号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750-2303905,邮编:529300 附件:开平市2023年上半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