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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1 17: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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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开展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项目。各单位按照“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积极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入库储备报送工作。

二、加强沟通衔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组织,各相关业务股室对入库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审核、汇总等。项目申报和入库要保证考核任务和重点任务应入尽入。同时,要对入库项目可行性、成熟性进行审核,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须于2020 年6月24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至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业务股室,股室汇总后报规划财务股。(《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电子版)。

附件:1.《2021年XXXX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农业农村重点政策任务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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