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报来《2020年度江门市开平市赤水镇沙洲(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落实耕 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同意你中心建设2020 年度江门市开平市赤水镇沙洲(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开平市赤水镇沙洲(等2个)村,总建设规模为713.8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其它工程等。 三、项目区估算总投资为5105.49万元,其中工程施 工费3011.71万元,占投资的58. 99%;设备购置费2.54万元,占总投资的0.05%;其他费用1942.54万元,占总投资的38.05%;其中前期工作费128.27万元,占总投资 2.62%;工程监理费53.03万元,占总投资1.09%;青苗及 拆迁补偿费1536.01万元,占总投资的31.43%;土壤检测费28.23万元,占总投资0.58%;竣工验收费96.19万元, 占总投资1.97%;业主管理费77.88万元,占总投资1.59%;不可预见费148.70万元,占总投资2.91%o 四、资金来源:由开平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确保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六、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开平市2020年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开自然资字〔2020)225号)、《开平市垦造水田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开府办函〔2017)203号)、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审查意见》、开平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证明》等。 八、请按照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其他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