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报来《2020年度开平市马冈镇大厂村垦造水田项目》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同意你中心建设2020 年度开平市马冈镇大厂村垦造水田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开平市马冈镇大厂村, 总建设规模为332. 2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其它工程等。 三、项目区总面积为22. 1514hm2 (332. 27亩),估算总投资2490. 7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365. 06万元,占总投资的54.81%;其他费用1053.16万元,占总投资的 42. 28%,不可预见费72. 55万元,占总投资的2.91%。项目区单位面积总投资112. 44万元/公顷(7.50万元/亩),工程施工单位投资61.62万元/公顷(4.11万元/亩)。其中前期工作费72.46万元,占总投资6.88%;工程监理费 28.21万元,占总投资2. 68%;青苗及拆迁补偿费830. 68 万元,占总投资的78.87%; 土壤检测费13.65万元,占总投资1. 30%;竣工验收费48.88万元,占总投资4. 64%;业主管理费59. 29万元,占总投资5. 63%。 四、资金来源:由开平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确保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六、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开平市2020年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开自然资字〔2020) 225号)、《开平市垦造水田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开府办函〔2017) 203号)、开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审查意见》、开平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证明》等。 八、请按照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其他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