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江门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江门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三)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四)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七)管理或代为管理普查中心(城乡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及城乡调查工作。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2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开平市统计局;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城乡调查队)。 2、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编制13人,实有人数 12人,离退休9人。 (2)下属单位共有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 3、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统计调查等日常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趋势。 (2)把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推向纵深,提升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水平,工作重点从原来保证企业上报率向提高数据质量转移。将镇街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常态化,确保工作成果不走样、不倒退。继续实施好规上、限上企业数据质量补贴考核办法。继续完善统计自助服务云平台建设。 (3)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17年1月1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全面开始入户登记调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深入调查小区督促指导入户登记,并在5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同时落实普查“两员”补贴。做好普查员培训、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等工作。 (4)加强统计法治工作。深化统计普法,拓展普法平台,大力宣传《统计法》,严肃统计执法,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镇街统计员的业务培训,强化统计数据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2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0.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83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16万元,增加14.01%,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三次农业普查 “两员”补贴60万元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21.97万元,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337.81万元,占支出预算64.72%;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84.16万元,占支出预算35.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2.91万元,占支出预算25.46 %;项目支出预算224.51万元,占支出预算43.0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55.58万元,占支出预算10.65%。 2017年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16万元,增加14.01 %,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三次农业普查 “两员”补贴60万元支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5.65万元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521.97万元,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337.81万元,占支出预算64.72 %;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84.1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5.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2.91万元,占支出预算 25.46 %;项目支出预算224.51万元,占支出预算43.0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55.58万元,占支出预算10.6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16万元,增加14.01 %,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三次农业普查 “两员”补贴60万元支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5.65万元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开平市统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6万元,主要用于年辆年审保险费用、车辆维护修理费、过桥路费、燃油费等。 4、公务接待费支出 1.2万元,主要包括上级公务、统计业务部门进行业务交流等按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万元,减少原因:减少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汽车保有量由2016年3辆减少到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按照财政部门调减经费支出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 (四)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7年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目标,以及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确定了本部门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24.51万元,其中,涉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各项上级考核指标的项目主要的项目有:(一)专项普查活动94.23万元,包括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二)统计抽样调查72.36万元,包括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三)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7.92万元,包括统计年鉴编制、四大工程、统计数据质量补贴、镇级统计业务培训。 (五)其他需说明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1.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16万元,增加14.01 %,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三次农业普查 “两员”补贴60万元收入。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平市统计局文件
开平市统计局
2017年开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