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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旅游产业促进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10 17: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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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链接: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平市旅游产业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图解政策:一图看懂《开平市旅游产业促进办法(试行)》

线下宣讲会解读:市文广旅体局召开旅游行业政策宣讲会

近日,开平市出台了《开平市旅游产业促进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二十三条具体的扶持政策,加大对文旅产业的扶持力度,现以问答的形式对《办法》制定情况进行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开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要将开平打造成为“先进制造强市、文化旅游名城、山水生态家园”。伴随着赤坎古镇华侨文化展示旅游项目顺利推进,全域旅游的发展不断走向纵深,旅游正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开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旅游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市内外各类经济实体、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到我市投资开发旅游产业,推动我市旅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江门市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0年)》《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9〕1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三、《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一)围绕增动能,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办法》加大旅游重点项目的建设扶持力度,对固定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旅游项目进行奖补,以吸引更多优质旅游项目落地,构建文旅产业发展新动能。同时《办法》还支持民宿等小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其通过连锁、加盟、合资等方式,通过成立民宿旅游服务公司,抱团经营,壮大企业体量,扶持企业升规入统。

(二)围绕树品牌,强化精品项目培育。《办法》提出加大对旅游景区、饭店、酒店等涉旅企业的发展扶持与品牌创建扶持,做大做强文旅品牌,提高我市文旅企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三)围绕铸链条,补齐短板项目发展。为适应大众旅游时代与日俱增的自驾游停车、交通接驳、旅游厕所等需求,同时丰富夜间娱乐,吸引过夜游客,《办法》将从停车场建设、景区交通接驳、旅游厕所建设、民宿发展、演艺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扶持。

(四)围绕激活力,推动碉楼活化利用。我市登记在册的碉楼有1833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6处,开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300多处。为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办法》将对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依法修缮进行扶持,以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四、《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开平市范围内,从事旅游产业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四上”统计数据库的企业,或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仅限人才优惠政策)等。

五、《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办法共有二十三条,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办法》的扶持范围及扶持内容,专项扶持资金的来源,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的原则等内容。第六条至第二十条主要从加大旅游用地保障、建立报批报建绿色通道、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创建旅游企业品牌、发展特色精品民宿、发展新兴旅游项目、开发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发展“首店经济”、建设旅游服务基础设施、修缮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用于文旅项目开发、开展旅游地接服务、开展旅游市场营销推广活动、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提出具体扶持条件和办法;第二十一条阐述《办法》各条款间、以及各级扶持资金是否可以叠加执行的情形;第二十二条主要阐述办法实施的工作要求和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第二十三条明确实施期限。

六、如何申报扶持资金?

(一)申请阶段。申报工作每年集中受理1次。当年申报上一年度扶持项目。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每年申报时间以当年发出的具体通知为准),向项目所在镇(街)、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扫描件。

(二)受理阶段。由所属镇(街)、管委会对照《办法》与《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对项目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申报单位提交资料不齐全的,镇(街)、管委会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三)评审阶段。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整理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由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或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复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四)公示及拨付阶段。审核通过的,评审结果将在开平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异议,同时需提供明确的异议理由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否则视为异议不成立。被提出异议的申报单位,有权对异议进行申辩或发表意见。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重审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扶持,并将重审结果告知申请企业,重审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可继续进行申报程序。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的,由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市政府审批。项目审批通过后,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开平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划拨,按规定划拨到扶持单位。获得扶持资金的涉税支出由享受扶持的对象自行承担。

七、申报《办法》的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一)申报个人与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保证所申请的项目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构成侵权,如有侵权,申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停止其3年内申报资格,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并追回扶持资金。

(二)获得扶持资金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单位应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和经费开支台帐,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不予受理及扶持情况

申报主体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扶持:

(一)根据“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申报主体存在被处罚处分或失信行为的;

(二)最近3个自然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三)申报主体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隐瞒与项目申报相关的重要信息,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十、咨询部门及方式?

 咨询部门: 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咨询电话:0750-23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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