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新闻发布 > 通知公告
开平市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6-09-24 10:34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小 中 大】

 

 

一、受理时间及有效期

1.长期证受理时间:2026年9月28日起,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2.短期证受理时间:2026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30日,许可证有效期为3个月(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因数量限制不能全部准予许可的,按照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许可决定。因布点数量限制不能准予许可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二、申请办理有关资料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提交以下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承诺书;

8.门店正面和店内照片。

温馨提示:

1.关于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如有需一并提交,无产权证明文件的,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及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2.关于零售经营委托办理,原则上由零售经营者本人申请办理,如有其他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前往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或代理人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一人一号仅可申请办理一个零售经营点。

三、申请办理流程

本轮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经营许可业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业务综合服务窗口,按正常线上预约优先+现场预约登记相结合模式开展。

已成功线上预约的,当日按照正常取号、叫号顺序办理;未能成功线上预约的可现场预约登记,每日现场预约号限额20个,按现场预约登记先后顺序排号,开设夜间延时服务专场,专场办理时段为当日17:30—20:30。已预约登记但截止当日20:30前仍未到场办理的,预约号作废。

本办理流程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临时性优化调整措施;自2026年10月8日起(含当日),恢复该业务日常办理流程。如有疑问,可现场咨询窗口工作人员。


咨询联系方式: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0750-2215337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