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八号)
——房地产业基本情况
开平市统计局
开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开平市第三产业中的房地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83个,比2013年末增长117.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8个,物业管理企业8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5.1%和135.1%。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432人,比2013年末增长88.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113人,物业管理企业106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6.2%和232.1%(详见表8-1)。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内资企业273个,占比96.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比3.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比1.4%,私营企业占比53.0%。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282人,占比95.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50人,占比4.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9人,占比0.6%;私营企业1347人,占比39.2%(详见表8-2)。
表8-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的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55.0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6.5%。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23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4.6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9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6.5%,216.4%和108.7%。负债合计194.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47亿元(详见表8-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文章来源于开平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