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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广东省2023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撰写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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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广东省2023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撰写时间:2024-04-2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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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了广东省2023年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江门市开平市法律援助处对老年人黄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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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案件简介】

  2022年12月6日,开平市蚬冈镇横石村驻村法律顾问陈月洁律师在蚬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时,村民黄某(化名)前来咨询离婚事宜。经了解得知,黄某今年已68岁,早在1991年9月初经人介绍与来自广西的女子韩某(化名)认识,并于当年9月中旬在蚬冈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登记结婚2天后,韩某就以到台山探望打工的姐姐为由,离开开平至今未归。期间黄某也曾尝试寻找,但对韩某的个人信息知之甚少,虽曾向法院提起过诉讼,但不熟悉诉讼的流程,因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一直查找无果。此后,黄某忙于生计渐渐淡忘了韩某,也未再与其他人共同生活或结婚。直到2021年7月,黄某因身体和年纪原因无法再从事原门卫工作,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加上年老体弱多病,且需要定期求医问药,生活陷入困顿。为解决生活上的困境,其向户籍所在地的横石村委会申请农村五保,资料层报民政局核查,被告知因其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不符合申请条件。黄某这才猛然醒悟,从柜子里翻出了尘封32年的结婚证和韩某的身份证。几番波折,黄某觉得自己经济和文化上孤立无助,于是前往蚬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寻求帮助。

  驻村律师陈月洁充分了解案情、认真审查黄某提交的材料后,告诉黄某根据离婚诉讼的管辖规定,因女方韩某下落不明,未能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向法院申请离婚,黄某就要到广西藤县去起诉离婚。考虑到黄某年老多病,到广西起诉路途遥远,驻村律师立刻就管辖问题向开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求证,开平市人民法院立案法官答复,黄某的情况不属开平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建议到广西起诉。驻村律师将情况向黄某反馈后,黄某非常焦急。

  为了尽快帮助黄某解决其棘手的婚姻问题并申请到生活补助待遇,驻村律师反复研究案情,在查阅黄某提供的材料时,想起黄某曾表示,韩某于结婚前后以各种理由向黄某索取了12000元后失踪,而九十年代办假证件相对容易,因此有理由怀疑韩某持有的身份证是假证。于是在征得黄某同意后,驻村律师对本案开展了调查核实,并委托外地的律师对韩某的人口信息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为“查无此人”。根据该调查结果,驻村律师认为黄某极有可能是被“骗婚”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于2021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黄某符合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可书面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审查,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或检察意见书后,由民政部门撤销其婚姻登记。驻村律师多次向民政部门咨询核实情况,并根据相关知情人的陈述,梳理有关申请材料,起草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2023年1月,驻村律师协助黄某将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提交到开平市民政局。由于前期的有效沟通,开平市民政局收到黄某的申请材料后,便及时将资料移送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蚬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指引黄某就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向开平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因黄某为老年人,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开平市法律援助处决定依法予以援助,于2023年6月7日继续指派驻村律师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陈月洁律师担任黄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事项的委托代理人。

  为了确保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目的能够最终得以实现,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积极配合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到当事人黄某家中及村委会参与调查走访。在参与检察调查过程中,承办律师、蚬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平市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多次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多部门协商沟通,分析案件的定性和走向,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最终,综合黄某与韩某的婚姻登记档案、走访询问材料,结合广西属地公安机关“某辖区无韩某此人”的查实意见,此案件事实已经清楚,即韩某于1991年所持有与黄某进行婚姻登记的身份信息是虚假的。

  为了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各方意见,开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16日对本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黄某、承办律师、蚬冈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开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加了听证会,并发表了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支持开平市民政局按照法律规定撤销黄某与韩某的婚姻登记。

  听证会后,根据调查核实认定的情况,开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某与韩某的婚姻登记确认存在错误,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以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开平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黄某和韩某的婚姻登记。开平市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于2023年6月26日作出的《关于撤销黄XX、韩XX婚姻登记的决定》。

  在各方的支持配合下,尘封了32年的婚姻关系,历时七个多月的跟进处理,黄某的“离婚诉求”终于拉下帷幕。虽然案件已经办结,但开平市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仍在进行,承办律师继续跟进此案,协助黄某重新申办农村五保待遇,最终圆满解决了黄某的难题。

  【案件简评】

  本案的焦点在于韩某是否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规定冒名登记结婚、假结婚可撤销情形,但结婚自愿是婚姻法的最基本原则,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一方当事人不具备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思表示,缺乏基本的结婚合意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有证据证明婚姻登记一方当事人确属“骗婚”的,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婚姻登记。

  本案为开平市首宗因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而申请撤销登记的案件,由当地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等多个部门和机构共同协作处理,多方推动案件往好的方向发展。由于案件时间跨度大,需要向多个部门调取档案及走访相关人员,需时颇长,承办人员在接案前后做了大量工作,为撤销婚姻登记申请提供了有效的线索和准备了有力的证据材料,促使该案得以完满解决。

  该起民事法律援助案例正是开平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代表和缩影。一直以来,开平市法律援助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入践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开平法律援助品牌,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放在首位。接下来,开平市法律援助处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又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