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政府网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江门市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
撰写时间:2019-12-09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江门市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
撰写时间:2019-12-09
来源: 本网

相关附件:

  12月6日晚上10时,江门市召开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通报近期森林防灭火情况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由江门市副市长蔡德威主持召开,开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武健在开平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从10月1日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全省基本上没有有效降雨,风高物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保持在高位。同时,烧杂草、烧垃圾、烧荒地等野外用火增多,给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很大压力。连日来,多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特别是12月5日佛山市高明区、河源市连平县发生的森林火灾燃烧时间长、过火面积大、社会影响广,凸显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蔡德威副市长要求:一是迅速行动,贯彻落实,传达到镇、村,传达在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好传达不过夜;二是落实好11月12日市政府在开平召开的森林防火现场会精神以及会上许晓雄常务副市长的讲话精神;三是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与省应急厅沟通联系,服从省的指挥和调度,派出支援力量支持佛山等地的防灭火工作;四是各级政府和应急部门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会后,何武健常务副市长结合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迅速再动员再部署,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的指示要求,层层压实防灭火责任;二是深刻吸取佛山高明森林火灾的教训,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值守和防范;三是加强火险预测预报,及时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预警信息;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市政府从12月6日起发布的禁火令。


开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

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50—2388038)或拨打电话12119报警。

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