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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堆放、不及时清理!开平1人被行政处罚!
撰写时间:2025-09-3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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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堆放、不及时清理!开平1人被行政处罚!
撰写时间:2025-09-3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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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开平市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以市容环境整治为抓手,聚焦生活垃圾乱堆放这一蚊虫滋生隐患,对一名未及时整改的市民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以执法行动推动责任落实。

近日,开平市城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名市民在人行道中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周边环境整洁,更易形成蚊虫滋生温床。执法人员当即劝导并告知危害,依据规定督促整改,但该市民未及时清理堆放在该处的生活垃圾。经核查,其行为违反《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城管局依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清理并按规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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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市民进行法规宣传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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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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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自全市灭蚊行动启动以来,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始终以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重点工作,主动扛起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累计开展专项检查51次,针对发现的生活垃圾乱堆放、店外经营、堆放杂物等问题,向18家企业(机构、单位)及25名个人发出整改通知书26份,最大限度引导市民商户主动整改,切实保障市容环境秩序。

温馨提醒

针对当前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形势,江门市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9月19日依法启动江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为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基孔肯雅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平市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5年9月27日发布第2号《开平市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督促市民商户开展自行清理物品,2025年9月28日12时前逾期未清理物品将视为无主物,由所在村(社区)联合职能部门依法统一清理;因杂物堆放、积水未清理引发安全事故或传染病传播的,责任人须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未按要求清理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此,呼吁广大商户、市民积极响应全市灭蚊行动号召,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及时清理门前屋后积水、杂物,定期对花盆托盘、下水道、垃圾桶、空调接水盘等易积水区域进行检查和消杀,配合社区、物业开展灭蚊工作,共同维护整洁、健康的城市环境,从源头上消除蚊媒孳生条件,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相关法律法规:

《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规定: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