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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积水孳生蚊虫,开平18家单位被行政处罚!
撰写时间:2025-10-0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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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积水孳生蚊虫,开平18家单位被行政处罚!
撰写时间:2025-10-0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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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阻断基孔肯雅热传播链条,切实守护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开平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市疾控中心,组建专项执法检查组下沉镇街,集中开展基孔肯雅热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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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紧扣基孔肯雅热“伊蚊传播”的核心特点,重点瞄准公共场所、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伊蚊易孳生区域,以“积水清理(伊蚊孳生地核心整治点)”“防蚊设施安装使用(纱门纱窗、防蚊灯等配备情况)”为两大检查重点,全面排查各单位防控漏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清理积水导致伊蚊孳生”问题,执法人员从严处置:现场向相关单位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23份,明确整改内容与时限;对18家问题突出、整改意愿不强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以刚性执法形成有力监管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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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孔肯雅热防控需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执法部门明确要求,各经营主体及单位须扛起防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积水清理与孳生地整治,从源头削减伊蚊数量;广大市民要主动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及时清空花盆托盘、水缸、废旧容器等积水,杜绝静态储水,同时做好个人防蚊(使用蚊帐、驱蚊剂等)。对未落实防控措施、存在传播隐患的主体,将依法严肃追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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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开平市卫生健康局将持续深化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密防控专项检查频次,对违反基孔肯雅热防控要求的行为保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筑牢防控屏障,保障群众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


【知多D】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