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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精神,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做好我市土壤普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开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各项部署,由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牵头职责,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细化编制我市实施方案,以耕地作为普查重点,并查清园地、与食物生产相关的林地、草地,以及与可开垦资源相关的未利用地土壤情况,各成员单位在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
副组长:协调农业农村工作的市府办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分管领导
市财政局分管领导
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
市水利局分管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
市统计局分管领导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分管领导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