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政府网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开平市新潭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核查企业公示信息的通告
撰写时间:2025-09-12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开平市新潭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核查企业公示信息的通告
撰写时间:2025-09-12
来源: 本网

相关附件:

各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辖区内371家企业,委托开平市新潭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核查企业公示信息,依法利用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委托期自2024年9月至12月底止。在核查阶段,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核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2024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等信息的佐证材料协助核查。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抽查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向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2257743、2235136。

特此通告。

附件:抽查企业名单(371家)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抽查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