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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采购招商引资委托服务的通告
撰写时间:2026-10-1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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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2026-10-1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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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采购招商引资委托服务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就招商引资委托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招商引资委托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积极挖掘高质量的企业资源,筛选符合开平产业定位的优质企业,按要求完成12条有效招商项目线索收集、梳理及初步研判(其中12个项目均须为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且购地项目不少于8个),协助对接目标企业、组织实地考察等。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

(二)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如以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材料的,以交寄日期为准,并请告知我中心联系人,以免漏收资料。

(二)请有意报名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资料(一式两份)送至开平市投资促进中心(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新昌新市路2号)。

(三)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2.提供服务商简介;

3.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提供服务商综合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的相关佐证材料,以往同类型项目的服务情况等);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信用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

五、联系方式

开平市投资促进中心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0-2297500。



开平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