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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026年度 第2期)
为抗旱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保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于2026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视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开平市金鸡镇西坑水库(临时作业点)、水口镇行坑蓢水库(临时作业点)。
三、作业方式:移动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作业安全控制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8公里内的区域。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式BL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弹体会在高空自毁,残骸呈絮状碎片自由飘落,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未成功自毁或自毁后残骸过大,故障弹或弹残骸体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自毁火箭弹或弹残骸体,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开平市气象局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街道开平大道73号,联系电话:0750—2360817,联系人:刘艳辉。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