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苍城镇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镇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主任等参加了动员会。会议由副镇长林锦昌主持。
会上,副镇长林锦昌传达了市有关文件精神,并就我镇如何更好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清产核资工作重要意义。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加强和规范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加强与“三资”办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快工作进展,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三是要按照时间节点,确保顺利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等流程开展工作,对照任务分工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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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苍城镇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镇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主任等参加了动员会。会议由副镇长林锦昌主持。
会上,副镇长林锦昌传达了市有关文件精神,并就我镇如何更好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清产核资工作重要意义。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加强和规范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加强与“三资”办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快工作进展,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三是要按照时间节点,确保顺利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等流程开展工作,对照任务分工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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