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工商户:
为切实抓好市政府第八批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现将《苍城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苍城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市政府第八批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全力开展全镇性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打一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和提升全民消防意识的“捍卫战争”,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立足重要场所、重要区域、重要时段的火灾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和谐苍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苍城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小耐(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钟龙杰(市消防大队参谋)
吴国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世洪(派出所所长)
组 员:许海祥(副主任科员、党政办主任)
梁松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王瑾(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沃相(综治办副主任)
张惠荣(农业和农村工作办主任)
邝创富(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曹锦玲(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戚焕育(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局长)
许健晓(财政所负责人)
李俭存(派出所副所长)
陈志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甄雄辉(农电所所长)
黄绍青(中心学校校长)
张基昊(卫生院院长)
许宜旺(苍城圩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吴国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松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郑强锋、黄晓翔、张小娟、李健文、周天懿,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联系电话:2822689。
三、工作目标
(一)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火灾防控体系,完善相关考核机制,规范部门分工,完成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单位标准化管理,要求“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二)彻底整治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清除,整治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完善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100%;在各村(居)委会适当位置建设消防取水口,全镇公共单位(场所)配备基本的灭火及逃生设施、器材。
(四)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成立“网格管理中心”,通过部门、村企配合,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五落实、三挂钩、一网考”,确实做到消除“三合一”和排除火灾隐患。落实巡查机制,落实网格和网格员的量化考评奖惩措施,做到防火巡查有人查,火灾隐患有人排,整改隐患有人跟,整改不落实有人管的“闭环”体系。
(五)努力提升基层消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每个村(居)委会在9月前完成简单灭火器材、个人防护装备及简易破拆工具配齐率要达100%;所有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员每半年培训一次,提升村(居)委会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小火不出村,大火不死人,一般事故能救人的目标。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派出所全面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落实和规范新的法律文书的使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
(七)出租屋管理规范化。实现相关部门对隐患的分类管理,齐抓共管,把出租房屋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推行居住出租房标准化管理,推广使用出租房协议,建立出租房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行全镇出租屋业主及管理人员参加发证培训,提升巡查、整治火灾隐患能力。强化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出租屋动态监管,制定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出租屋管理办法,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不规范的现状,确保全镇出租屋不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八)设立整治示范区。为排除全镇各类场所火灾隐患工作,以建立示范街、示范村、示范出租屋、示范小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等重要区域为突破口,实施重点排查、重点执法、重点整改、重点督导、重点宣传,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九)宣传教育,全面覆盖,建立宣传培训基地,打造村(居)、企业、商场消防宣教室。坚持把多形式、多层次、大范围、大投入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贯穿于整治行动,利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横额等全力打造消防宣传阵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有奖活动,发动社会全体人员积极主动参与,让整治工作人人皆知。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重点整治、验收迎检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深入剖析镇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责任和工作措施。
2.召开全镇动员会,传达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下发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镇政府与辖区内职能部门、村(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并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派出所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新消防法落实相关职责、制度,推行新的法律文书的使用。
4.消防部门要对辖区内消防器材销售点、消防设施安装单位进行一次普查,清查不合格消防产品,剔除不良施工单位。
5.各村(居)委会完成辖区内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出租屋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台帐、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高效率运行。
6.建立完善村级整治督办机制及信息互动平台。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要参照镇政府做法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各职能部门、各村(居)要明确专人实行专线信息联络,负责及时上报和接收上级下发信息。
7.完成火灾隐患重点整治示范区建设有关数据排查工作。
8.消防部门要配合派出所、教育、文化等部门分别建立企业、出租屋、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建设。
9. 完成镇区市政消防供水管网改造计划方案及消防取水口设计建设方案。
10.完成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完成初期消防宣传攻势及消防宣传资料的印制。
(二)重点整治阶段
1.完成整治工作手册编制,召开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现场会,对全镇巡查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整治标准。
2.全镇动员,以村巡查力量为主,部门抽派人员督导,从5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治,主要针对以下几类场所进行整治:“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及无牌无照经营场所。重点整治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的场所及未设置消防设施或缺乏维护保养、损坏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火灾隐患。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
3.协调市消防大队抽调专业技术骨干成立帮扶组,对整治初期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钉子户”实施处罚,从重打击违法行为,营造高压态势,同时协助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4.由镇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市政消防栓改造工程。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财政所、水厂等部门协同配合,在9月前完成消防栓改造工程。
5.进一步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农村消防安全巡查员及义务消防队员受培训率达100%,个人防护装备及简易破拆工具配齐率达100%,各村配置简单灭火器材。
6.在整个整治阶段,广播站、消防宣传人员要跟踪拍摄会议、领导动态及整治工作现场等,做好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同时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及拒不整改单位。消防宣传组要在全镇各主要路段、各村(居)委会主要道路建设消防宣传栏,同时要广泛派发消防宣传海报及单张,悬挂消防宣传横额,大力营造整治氛围。从重点整治开始,开展消防宣传车巡讲,务必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全民参与消防整治工作。
7.镇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整治工作碰头会,8月份开始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统一思想认识,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验收迎检阶段
1.10月上旬,各职能部门及各整治小组对各自负责区域的整治情况进行自评,查摆剖析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材料报镇主要领导。
2.10月中旬,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整治小组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方案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3.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是市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清除火灾隐患,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苍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各村(居)委会进行挂点督导整治,各职能部门及各村(居)委会“一把手”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和“网格化”工作的推进及成效。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镇各职能部门到各村(居)委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同时镇政府将对整治工作实行“过程”与“结果”双问责,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不力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将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对整治过程中整治场所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职能部门及村(居)委会应将联络员的姓名及部门联系电话报送到工作组办公室。各联络员必须确保及时迅速将政府下发文件呈交予部门及村(居)委会负责人,并及时将反馈信息反馈到镇督办工作组。同时,各职能部门及村(居)委会联络员必须于每日下午下班前将各自整改工作情况报送到镇督办工作组办公室。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高压态势。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文体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
(五)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镇政府牵头完善火灾隐患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六)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和“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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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工商户:
为切实抓好市政府第八批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现将《苍城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苍城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市政府第八批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全力开展全镇性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打一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和提升全民消防意识的“捍卫战争”,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立足重要场所、重要区域、重要时段的火灾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和谐苍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苍城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小耐(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钟龙杰(市消防大队参谋)
吴国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世洪(派出所所长)
组 员:许海祥(副主任科员、党政办主任)
梁松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王瑾(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沃相(综治办副主任)
张惠荣(农业和农村工作办主任)
邝创富(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曹锦玲(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戚焕育(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局长)
许健晓(财政所负责人)
李俭存(派出所副所长)
陈志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甄雄辉(农电所所长)
黄绍青(中心学校校长)
张基昊(卫生院院长)
许宜旺(苍城圩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吴国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松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郑强锋、黄晓翔、张小娟、李健文、周天懿,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联系电话:2822689。
三、工作目标
(一)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火灾防控体系,完善相关考核机制,规范部门分工,完成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单位标准化管理,要求“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二)彻底整治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清除,整治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完善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100%;在各村(居)委会适当位置建设消防取水口,全镇公共单位(场所)配备基本的灭火及逃生设施、器材。
(四)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成立“网格管理中心”,通过部门、村企配合,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五落实、三挂钩、一网考”,确实做到消除“三合一”和排除火灾隐患。落实巡查机制,落实网格和网格员的量化考评奖惩措施,做到防火巡查有人查,火灾隐患有人排,整改隐患有人跟,整改不落实有人管的“闭环”体系。
(五)努力提升基层消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每个村(居)委会在9月前完成简单灭火器材、个人防护装备及简易破拆工具配齐率要达100%;所有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员每半年培训一次,提升村(居)委会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小火不出村,大火不死人,一般事故能救人的目标。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派出所全面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落实和规范新的法律文书的使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
(七)出租屋管理规范化。实现相关部门对隐患的分类管理,齐抓共管,把出租房屋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推行居住出租房标准化管理,推广使用出租房协议,建立出租房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行全镇出租屋业主及管理人员参加发证培训,提升巡查、整治火灾隐患能力。强化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出租屋动态监管,制定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出租屋管理办法,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不规范的现状,确保全镇出租屋不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八)设立整治示范区。为排除全镇各类场所火灾隐患工作,以建立示范街、示范村、示范出租屋、示范小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等重要区域为突破口,实施重点排查、重点执法、重点整改、重点督导、重点宣传,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九)宣传教育,全面覆盖,建立宣传培训基地,打造村(居)、企业、商场消防宣教室。坚持把多形式、多层次、大范围、大投入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贯穿于整治行动,利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横额等全力打造消防宣传阵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有奖活动,发动社会全体人员积极主动参与,让整治工作人人皆知。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重点整治、验收迎检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深入剖析镇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责任和工作措施。
2.召开全镇动员会,传达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下发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镇政府与辖区内职能部门、村(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并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派出所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新消防法落实相关职责、制度,推行新的法律文书的使用。
4.消防部门要对辖区内消防器材销售点、消防设施安装单位进行一次普查,清查不合格消防产品,剔除不良施工单位。
5.各村(居)委会完成辖区内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出租屋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台帐、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高效率运行。
6.建立完善村级整治督办机制及信息互动平台。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要参照镇政府做法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各职能部门、各村(居)要明确专人实行专线信息联络,负责及时上报和接收上级下发信息。
7.完成火灾隐患重点整治示范区建设有关数据排查工作。
8.消防部门要配合派出所、教育、文化等部门分别建立企业、出租屋、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建设。
9. 完成镇区市政消防供水管网改造计划方案及消防取水口设计建设方案。
10.完成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完成初期消防宣传攻势及消防宣传资料的印制。
(二)重点整治阶段
1.完成整治工作手册编制,召开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现场会,对全镇巡查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整治标准。
2.全镇动员,以村巡查力量为主,部门抽派人员督导,从5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治,主要针对以下几类场所进行整治:“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及无牌无照经营场所。重点整治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的场所及未设置消防设施或缺乏维护保养、损坏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火灾隐患。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
3.协调市消防大队抽调专业技术骨干成立帮扶组,对整治初期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钉子户”实施处罚,从重打击违法行为,营造高压态势,同时协助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4.由镇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市政消防栓改造工程。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牵头,财政所、水厂等部门协同配合,在9月前完成消防栓改造工程。
5.进一步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农村消防安全巡查员及义务消防队员受培训率达100%,个人防护装备及简易破拆工具配齐率达100%,各村配置简单灭火器材。
6.在整个整治阶段,广播站、消防宣传人员要跟踪拍摄会议、领导动态及整治工作现场等,做好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同时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及拒不整改单位。消防宣传组要在全镇各主要路段、各村(居)委会主要道路建设消防宣传栏,同时要广泛派发消防宣传海报及单张,悬挂消防宣传横额,大力营造整治氛围。从重点整治开始,开展消防宣传车巡讲,务必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全民参与消防整治工作。
7.镇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整治工作碰头会,8月份开始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统一思想认识,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验收迎检阶段
1.10月上旬,各职能部门及各整治小组对各自负责区域的整治情况进行自评,查摆剖析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材料报镇主要领导。
2.10月中旬,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整治小组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方案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3.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是市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清除火灾隐患,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苍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各村(居)委会进行挂点督导整治,各职能部门及各村(居)委会“一把手”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和“网格化”工作的推进及成效。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镇各职能部门到各村(居)委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同时镇政府将对整治工作实行“过程”与“结果”双问责,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不力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将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对整治过程中整治场所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职能部门及村(居)委会应将联络员的姓名及部门联系电话报送到工作组办公室。各联络员必须确保及时迅速将政府下发文件呈交予部门及村(居)委会负责人,并及时将反馈信息反馈到镇督办工作组。同时,各职能部门及村(居)委会联络员必须于每日下午下班前将各自整改工作情况报送到镇督办工作组办公室。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高压态势。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文体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
(五)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镇政府牵头完善火灾隐患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六)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和“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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