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城镇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588万元, 同比增收457万元,增长14.60%,完成预算的102.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591.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包含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税收事务、统计信息事务等,支出902.75万元;
2、国防支出1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49.94万元;
4、教育支出47.7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1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民政管理事务、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就业补助、抚恤、殡葬、老龄、孤儿基本生活费、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优待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688.13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补偿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农产品以及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468.25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包括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环境卫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支出22.05万元;
9、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业水利事务、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村(居)委干部报酬、村小组长报酬、村(居)委退休干部基金、“三资”工作管理经费、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105.61万元;
10、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70.4万元。
2018年,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年结余,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上解市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9年财政预算计划
根据我市新一轮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本镇财力情况,对我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计划如下:
2019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7万元,比上年增收359万元,增长10%。
2019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减除各项上解及预计本年结余后,镇本级可用财力为2683.96万元。按照“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我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2683.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包含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税收事务、统计信息事务等,支出945.01万元;
2、国防支出1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46.47万元;
4、教育支出59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民政管理事务、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就业补助、抚恤、殡葬、老龄、孤儿基本生活费、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优待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614.59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补偿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农产品以及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499.56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包括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环境卫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支出27.50万元;
9、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业水利事务、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村(居)委干部报酬、村小组长报酬、村(居)委退休干部基金、“三资”工作管理经费、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193.29万元;
10、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7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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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城镇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588万元, 同比增收457万元,增长14.60%,完成预算的102.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591.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包含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税收事务、统计信息事务等,支出902.75万元;
2、国防支出1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49.94万元;
4、教育支出47.7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1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民政管理事务、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就业补助、抚恤、殡葬、老龄、孤儿基本生活费、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优待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688.13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补偿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农产品以及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468.25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包括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环境卫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支出22.05万元;
9、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业水利事务、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村(居)委干部报酬、村小组长报酬、村(居)委退休干部基金、“三资”工作管理经费、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105.61万元;
10、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70.4万元。
2018年,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年结余,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上解市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9年财政预算计划
根据我市新一轮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本镇财力情况,对我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计划如下:
2019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7万元,比上年增收359万元,增长10%。
2019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减除各项上解及预计本年结余后,镇本级可用财力为2683.96万元。按照“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我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2683.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包含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税收事务、统计信息事务等,支出945.01万元;
2、国防支出1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46.47万元;
4、教育支出59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民政管理事务、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就业补助、抚恤、殡葬、老龄、孤儿基本生活费、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优待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614.59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补偿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农产品以及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499.56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包括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环境卫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支出27.50万元;
9、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业水利事务、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村(居)委干部报酬、村小组长报酬、村(居)委退休干部基金、“三资”工作管理经费、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193.29万元;
10、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7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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