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孤儿和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的调整方案》(江民福〔2019〕8号)精神,为更好地保障我市孤儿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供养水平,经开平市政府批准,大幅度提高2019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2018年我市执行孤儿最低供养标准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800元/月.人、分散供养孤儿1000元/月.人,2019年提高到集中供养孤儿1990元/月.人、分散供养孤儿1240元/月.人,分别提高190元/月.人、240元/月.人,本次调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019年1月,我市共有孤儿65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7人,散居孤儿48人。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后,全年孤儿基本生活费共支出1,120,200元,全年增加孤儿基本生活费为177,000元。并将此次提高孤儿养育标准的资金全部纳入我市2019年财政预算,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供养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直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助孤恤孤工作,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得到提高,孤儿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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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孤儿和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的调整方案》(江民福〔2019〕8号)精神,为更好地保障我市孤儿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供养水平,经开平市政府批准,大幅度提高2019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2018年我市执行孤儿最低供养标准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800元/月.人、分散供养孤儿1000元/月.人,2019年提高到集中供养孤儿1990元/月.人、分散供养孤儿1240元/月.人,分别提高190元/月.人、240元/月.人,本次调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019年1月,我市共有孤儿65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7人,散居孤儿48人。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后,全年孤儿基本生活费共支出1,120,200元,全年增加孤儿基本生活费为177,000元。并将此次提高孤儿养育标准的资金全部纳入我市2019年财政预算,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供养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直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助孤恤孤工作,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得到提高,孤儿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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