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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撰写时间:2017-12-1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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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开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张伟赞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全市财政预算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超预期,使我市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差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平市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25,492万元,比上年实绩(可比口径,下同)增加10,738万元,增长5.00%。其中,税收收入159,400万元,增长11.17%;非税收入66,092万元,减少7.39%。

调入资金安排62,942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46,91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5,465万元,增长1.60%。

2、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216万元,完成预算的88.79%,比上年同期增加14,296万元,增长7.69%。其中:税收收入141,6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86%,比上年同期增加16,030万元,增长12.76%;非税收入58,572万元,完成预算的88.62%,比上年同期减少1,734万元,减少2.88%。

调入资金11,76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4%,比上年同期增加56,617万元,增长18.52%。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2,218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1,352万元,减少1.44%。其中,税收收入26,126万元,增长17.67%;非税收入66,092万元,减少7.39%。

调入资金安排62,942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02,219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4,051万元,增长1.36%。

2、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101万元,完成预算的 92.30%,比上年同期增加6,867万元,增长8.78%。其中:税收收入26,5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0%,比上年同期增加 8,601万元,增长47.98%;非税收入58,572万元,完成预算的88.62%,比上年同期减少1,734万元,减少2.88%。

调入资金11,76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0%,比上年同期增加53,436万元,增长19.82%。

二、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5,56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74,226万元,增长1.21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02,12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67,798万元,增长1.97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18,22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1,848万元,增长1.86倍;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80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4万元,增长4.42%。以上三项收入共安排121,15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79,680万元,增长1.92倍。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5,329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5,225万元,增长50.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3,42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9,141万元,增长26.6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34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9,899万元,增长1.54倍;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8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851万元,增长28.37倍。以上三项支出共安排60,64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9,891万元,增长48.81%。

(二)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8,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60.83%,比上年同期增加155,996万元,增长2.51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92,642万元,完成预算的188.63%,比上年同期增加156,850万元,增长4.38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10,839万元,完成预算的59.47%,比上年同期增加4,807万元,增长79.6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1,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60.70%,比上年同期增加589万元,增长83.78%。以上三项收入共完成204,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69.02%,比上年同期增加162,246万元,增长3.82倍。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9,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32.52%,比上年同期增加87,085万元,增长1.66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14,708万元,完成预算的264.16%,比上年同期增加90,400万元,增长3.72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7,030万元,完成预算的43.02%,比上年同期增加2,546万元,增长56.7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6万元,完成预算的0.68%,比上年同期减少18万元,减少75.00%。以上三项支出共完成121.744万元,完成预算的200.75%,比上年同期增加92,928万元,增长3.22倍。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基于两项政策性因素:一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7﹞28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原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二是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江财预﹝2017﹞56号)文,2017年省财政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因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

2017年省财政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0,0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的项目包括: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项目(开平站场地方配套资金)4,500万元,翠山湖产业转移园区建设8,000万元,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建设项目4,500万元,水口马冈卫生院联合体项目1,500万元和开平市环城公路东环特大桥建设工程项目1,500万元。

(二)调减调入资金

为了平衡预算收支,年初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均安排调入资金62,942万元。现根据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将调入资金预算调整为11,76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1,182万元,减少81.32%。

(三)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76,135万元,比年初预算346,916万元增加29,219万元,增加8.42%;比上年实绩341,451万元增加34,684万元,增长10.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31,438万元,比年初预算302,219万元增加29,219万元,增加9.67%;比上年实绩298,168万元增加33,270万元,增长11.16%。

四、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政策性因素。①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7﹞28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原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②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③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广东省置换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江财外﹝2017﹞92号)文,下达我市2017年专项债券转贷资金。二是加快推进城区三旧改造项目,国土收入超预期。因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收入调整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 218,147万元,比年初预算135,566万元增加82,581万元,增加60.92%;比上年实绩增加156,807万元,增长2.56倍。调整的收入项目包括:

1、国土出让相关收入调整为204,7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3,617万元,增加69.02%;比上年实绩增加163,297万元,增长3.94倍。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192,6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0,515万元,增加88.63%;比上年实绩增加158,313万元,增长4.61倍。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整为10,8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386万元,减少40.53%;比上年实绩增加4,462万元,增长69.97%。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使用收入调整为1,292万元,比

年初预算增加488万元,增加60.70%;比上年实绩增加522万元,增长67.79%。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调整为991万,比年初预算减少1,078万元,减少52.10%;比上年实绩减少2,424万元,减少70.98%。

3、彩票公益金收入调整为1,02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2万元,增加4.29%;比上年实绩增加113万元,增长12.44%。

(二)支出调整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 206,633万元,比年初预算105,329万元增加101,304万元,增加96.18%;比上年实绩增加136,529万元,增长1.95倍。调整的支出项目包括:

1、国土出让相关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相应调整为188,7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8,146万元,增加2.11倍;比上年实绩增加148,037万元,增长3.63倍。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81,75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8,332万元,增加3.19倍;比上年实绩增加147,473万元,增长4.30倍。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7,03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311万元,减少56.98%;比上年实绩增加588万元,增长9.13%。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75万元,减少99.32%;比上年实绩减少24万元,减少80.00%。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8,2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694万元,减少58.56%;比上年实绩减少4,055万元,减少32.89%。

3、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4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55万元,减少25.96%;比上年实绩增加377万元,增长18.28%。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

为1,86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52万元,减少31.38%;比上年实绩减少1,453万元,减少43.82%。

5、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8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5万元,减少43.29%;比上年实绩减少686万元,减少44.81%。

6、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调整为4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万元,减少28.07%;比上年实绩减少55万元,减少57.29%。

7、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35万元,此项为上级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比上年实绩减少71万元,减少66.98%。

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调整为2,68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49万元,减少44.47%;比上年实绩增加454万元,增长20.36%。

9、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4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5万元,减少60.48%;上年实绩无此项支出发生。

10、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3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4万元,减少70.48%;比上年实绩增加20万元,增长1.82倍。

1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0万元。

12、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1,513万元,此项列支省级下达我市定向置换债券的应付利息,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实绩增加1,336万元,增长7.55倍。

13、债务发行费支出调整为54万元,此项列支省级下达我市定向置换债券的应付发行费用,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实绩减少63万元,减少53.85%。

(三)调出资金调整情况

由于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结余8,803万元转列至一般公共预算,因此,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8,803万元。

(四)置换债券转贷资金

2017年省财政下达我市置换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000万元,用于开平市环城公路项目。

上述调整方案属预计数,待年终预算执行后,实际结果将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争取圆满完成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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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撰写时间:2017-12-13
来源: 本网

关于开平市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开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开平市财政局局长 张伟赞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全市财政预算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超预期,使我市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差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平市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25,492万元,比上年实绩(可比口径,下同)增加10,738万元,增长5.00%。其中,税收收入159,400万元,增长11.17%;非税收入66,092万元,减少7.39%。

调入资金安排62,942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46,91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5,465万元,增长1.60%。

2、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216万元,完成预算的88.79%,比上年同期增加14,296万元,增长7.69%。其中:税收收入141,6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86%,比上年同期增加16,030万元,增长12.76%;非税收入58,572万元,完成预算的88.62%,比上年同期减少1,734万元,减少2.88%。

调入资金11,76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4%,比上年同期增加56,617万元,增长18.52%。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2,218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1,352万元,减少1.44%。其中,税收收入26,126万元,增长17.67%;非税收入66,092万元,减少7.39%。

调入资金安排62,942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02,219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4,051万元,增长1.36%。

2、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101万元,完成预算的 92.30%,比上年同期增加6,867万元,增长8.78%。其中:税收收入26,5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0%,比上年同期增加 8,601万元,增长47.98%;非税收入58,572万元,完成预算的88.62%,比上年同期减少1,734万元,减少2.88%。

调入资金11,76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90%,比上年同期增加53,436万元,增长19.82%。

二、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5,56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74,226万元,增长1.21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02,12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67,798万元,增长1.97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18,22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1,848万元,增长1.86倍;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80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4万元,增长4.42%。以上三项收入共安排121,15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79,680万元,增长1.92倍。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5,329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35,225万元,增长50.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3,424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9,141万元,增长26.6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34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9,899万元,增长1.54倍;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8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851万元,增长28.37倍。以上三项支出共安排60,64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9,891万元,增长48.81%。

(二)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8,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60.83%,比上年同期增加155,996万元,增长2.51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92,642万元,完成预算的188.63%,比上年同期增加156,850万元,增长4.38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10,839万元,完成预算的59.47%,比上年同期增加4,807万元,增长79.6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1,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60.70%,比上年同期增加589万元,增长83.78%。以上三项收入共完成204,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69.02%,比上年同期增加162,246万元,增长3.82倍。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9,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32.52%,比上年同期增加87,085万元,增长1.66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14,708万元,完成预算的264.16%,比上年同期增加90,400万元,增长3.72倍;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7,030万元,完成预算的43.02%,比上年同期增加2,546万元,增长56.7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6万元,完成预算的0.68%,比上年同期减少18万元,减少75.00%。以上三项支出共完成121.744万元,完成预算的200.75%,比上年同期增加92,928万元,增长3.22倍。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基于两项政策性因素:一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7﹞28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原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二是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江财预﹝2017﹞56号)文,2017年省财政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因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

2017年省财政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0,0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的项目包括: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项目(开平站场地方配套资金)4,500万元,翠山湖产业转移园区建设8,000万元,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建设项目4,500万元,水口马冈卫生院联合体项目1,500万元和开平市环城公路东环特大桥建设工程项目1,500万元。

(二)调减调入资金

为了平衡预算收支,年初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均安排调入资金62,942万元。现根据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将调入资金预算调整为11,76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1,182万元,减少81.32%。

(三)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76,135万元,比年初预算346,916万元增加29,219万元,增加8.42%;比上年实绩341,451万元增加34,684万元,增长10.1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31,438万元,比年初预算302,219万元增加29,219万元,增加9.67%;比上年实绩298,168万元增加33,270万元,增长11.16%。

四、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政策性因素。①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7﹞28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原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②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③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广东省置换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江财外﹝2017﹞92号)文,下达我市2017年专项债券转贷资金。二是加快推进城区三旧改造项目,国土收入超预期。因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收入调整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 218,147万元,比年初预算135,566万元增加82,581万元,增加60.92%;比上年实绩增加156,807万元,增长2.56倍。调整的收入项目包括:

1、国土出让相关收入调整为204,7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3,617万元,增加69.02%;比上年实绩增加163,297万元,增长3.94倍。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192,6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0,515万元,增加88.63%;比上年实绩增加158,313万元,增长4.61倍。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整为10,8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386万元,减少40.53%;比上年实绩增加4,462万元,增长69.97%。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使用收入调整为1,292万元,比

年初预算增加488万元,增加60.70%;比上年实绩增加522万元,增长67.79%。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调整为991万,比年初预算减少1,078万元,减少52.10%;比上年实绩减少2,424万元,减少70.98%。

3、彩票公益金收入调整为1,02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2万元,增加4.29%;比上年实绩增加113万元,增长12.44%。

(二)支出调整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 206,633万元,比年初预算105,329万元增加101,304万元,增加96.18%;比上年实绩增加136,529万元,增长1.95倍。调整的支出项目包括:

1、国土出让相关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相应调整为188,7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8,146万元,增加2.11倍;比上年实绩增加148,037万元,增长3.63倍。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181,75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8,332万元,增加3.19倍;比上年实绩增加147,473万元,增长4.30倍。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7,03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311万元,减少56.98%;比上年实绩增加588万元,增长9.13%。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75万元,减少99.32%;比上年实绩减少24万元,减少80.00%。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8,2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694万元,减少58.56%;比上年实绩减少4,055万元,减少32.89%。

3、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2,4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55万元,减少25.96%;比上年实绩增加377万元,增长18.28%。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

为1,86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52万元,减少31.38%;比上年实绩减少1,453万元,减少43.82%。

5、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8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5万元,减少43.29%;比上年实绩减少686万元,减少44.81%。

6、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调整为4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万元,减少28.07%;比上年实绩减少55万元,减少57.29%。

7、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35万元,此项为上级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比上年实绩减少71万元,减少66.98%。

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调整为2,68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49万元,减少44.47%;比上年实绩增加454万元,增长20.36%。

9、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4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5万元,减少60.48%;上年实绩无此项支出发生。

10、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3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4万元,减少70.48%;比上年实绩增加20万元,增长1.82倍。

1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0万元。

12、债务付息支出调整为1,513万元,此项列支省级下达我市定向置换债券的应付利息,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实绩增加1,336万元,增长7.55倍。

13、债务发行费支出调整为54万元,此项列支省级下达我市定向置换债券的应付发行费用,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实绩减少63万元,减少53.85%。

(三)调出资金调整情况

由于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结余8,803万元转列至一般公共预算,因此,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8,803万元。

(四)置换债券转贷资金

2017年省财政下达我市置换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000万元,用于开平市环城公路项目。

上述调整方案属预计数,待年终预算执行后,实际结果将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预算调整后,我们将认真组织执行,争取圆满完成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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