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同时鼓励我市建筑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市场并回我市纳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用,促进我市区域总部经济发展,根据《开平市促进区域总部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我局积极会同市科工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上报。我局作为促进区域总部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与其他成员单位共同负责我市区域总部企业的资格认定、资金申请的审核和上报等工作。今年4至6月份,我局积极与各部门沟通,优化审核流程,做好2017年度促进区域总部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上报等工作。经组织申报、审核及公示等程序,我市2017年度共有6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涉及奖补资金982.95万元。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拨付。经市政府审批同意,我局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程序,对广东日兴药品有限公司、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俊贤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耀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6家获奖企业,共982.95万元直拨到上述企业。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效用。严格执行《扶持办法》,并切实做好事前申报、事中核拨和事后监管,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效用。《扶持办法》规定,企业不能重复享受本政策以外的本市同类优惠扶持政策。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中已获补助,因此给予表彰但不再享受2017年促进区域总部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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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更多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同时鼓励我市建筑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市场并回我市纳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用,促进我市区域总部经济发展,根据《开平市促进区域总部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我局积极会同市科工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上报。我局作为促进区域总部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与其他成员单位共同负责我市区域总部企业的资格认定、资金申请的审核和上报等工作。今年4至6月份,我局积极与各部门沟通,优化审核流程,做好2017年度促进区域总部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上报等工作。经组织申报、审核及公示等程序,我市2017年度共有6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涉及奖补资金982.95万元。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拨付。经市政府审批同意,我局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程序,对广东日兴药品有限公司、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俊贤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耀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6家获奖企业,共982.95万元直拨到上述企业。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效用。严格执行《扶持办法》,并切实做好事前申报、事中核拨和事后监管,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效用。《扶持办法》规定,企业不能重复享受本政策以外的本市同类优惠扶持政策。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中已获补助,因此给予表彰但不再享受2017年促进区域总部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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