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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镇各办公室职能(调整)
撰写时间:2017-01-2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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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218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机构间的关系;检查督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议、规定等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行政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计划、综合统计、应急管理、法制、法律参考、决策咨询等工作;组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负责归口管理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3816

负责政务监督、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任用等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308

负责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镇各工作机构和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协调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镇信访工作;协调政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228

负责民政、双拥优抚、老龄、残疾、侨务、统战、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教育、广播和社区、个体协会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411

负责指导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提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基础建设,以及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和“三防”工作;负责镇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441

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等;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促进局 联系电话:2899251

拟订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工业发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计、物价、科技、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协调处理电力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2899237

负责爱国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包括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管理)等卫生管理工作;协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和优生优育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联系电话:2899186

负责城镇规划、城镇建设、房地产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容市貌、公用设施、园林、环卫、绿化等城镇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负责镇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联系国土部门;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 联系电话:2899002

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经费核拨和规费的收缴、管理;负责财务结算管理;负责政府项目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计等工作.

武装部 联系电话:289926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99〕24号和江门市委江发〔2001〕8号文件规定的“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职能任务”执行。

司法所 联系电话:2898877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文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8691

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各类文艺、体育培训;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所 联系电话:2893969

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地、爱惜土地的意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查、核实和呈送等报批手续,同时,负责实地界定位置,四至走向,核定用地红线工作;负责村委会土地巡回检查,登记和村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进行跟踪监察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调解和协助村委会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农田保护区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608

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内劳动监察和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承担民政、环卫方面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237

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218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机构间的关系;检查督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议、规定等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行政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计划、综合统计、应急管理、法制、法律参考、决策咨询等工作;组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负责归口管理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3816

负责政务监督、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任用等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308

负责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镇各工作机构和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协调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镇信访工作;协调政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228

负责民政、双拥优抚、老龄、残疾、侨务、统战、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教育、广播和社区、个体协会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411

负责指导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提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基础建设,以及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和“三防”工作;负责镇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441

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等;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促进局 联系电话:2899251

拟订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工业发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计、物价、科技、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协调处理电力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2899237

负责爱国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包括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管理)等卫生管理工作;协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和优生优育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联系电话:2899186

负责城镇规划、城镇建设、房地产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容市貌、公用设施、园林、环卫、绿化等城镇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负责镇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联系国土部门;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 联系电话:2899002

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经费核拨和规费的收缴、管理;负责财务结算管理;负责政府项目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计等工作.

武装部 联系电话:289926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99〕24号和江门市委江发〔2001〕8号文件规定的“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职能任务”执行。

司法所 联系电话:2898877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文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8691

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各类文艺、体育培训;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所 联系电话:2893969

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地、爱惜土地的意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查、核实和呈送等报批手续,同时,负责实地界定位置,四至走向,核定用地红线工作;负责村委会土地巡回检查,登记和村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进行跟踪监察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调解和协助村委会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农田保护区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608

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内劳动监察和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承担民政、环卫方面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237

负责整合各部门(农业、社会事务、国土、民政、医保、城建、派出所、卫计局等)进驻的308项办事项目开展本级权责范围内的综合一站式服务工作,及时为群众办理上述事项,做好服务平台实体及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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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镇各办公室职能(调整)
撰写时间:2017-01-23
来源: 本网

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218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机构间的关系;检查督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议、规定等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行政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计划、综合统计、应急管理、法制、法律参考、决策咨询等工作;组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负责归口管理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3816

负责政务监督、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任用等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308

负责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镇各工作机构和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协调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镇信访工作;协调政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228

负责民政、双拥优抚、老龄、残疾、侨务、统战、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教育、广播和社区、个体协会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411

负责指导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提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基础建设,以及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和“三防”工作;负责镇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441

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等;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促进局 联系电话:2899251

拟订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工业发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计、物价、科技、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协调处理电力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2899237

负责爱国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包括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管理)等卫生管理工作;协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和优生优育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联系电话:2899186

负责城镇规划、城镇建设、房地产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容市貌、公用设施、园林、环卫、绿化等城镇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负责镇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联系国土部门;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 联系电话:2899002

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经费核拨和规费的收缴、管理;负责财务结算管理;负责政府项目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计等工作.

武装部 联系电话:289926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99〕24号和江门市委江发〔2001〕8号文件规定的“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职能任务”执行。

司法所 联系电话:2898877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文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8691

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各类文艺、体育培训;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所 联系电话:2893969

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地、爱惜土地的意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查、核实和呈送等报批手续,同时,负责实地界定位置,四至走向,核定用地红线工作;负责村委会土地巡回检查,登记和村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进行跟踪监察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调解和协助村委会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农田保护区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608

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内劳动监察和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承担民政、环卫方面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237

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218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机构间的关系;检查督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议、规定等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行政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计划、综合统计、应急管理、法制、法律参考、决策咨询等工作;组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负责归口管理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3816

负责政务监督、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任用等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308

负责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镇各工作机构和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协调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镇信访工作;协调政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228

负责民政、双拥优抚、老龄、残疾、侨务、统战、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教育、广播和社区、个体协会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2899411

负责指导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提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基础建设,以及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和“三防”工作;负责镇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441

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等;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促进局 联系电话:2899251

拟订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工业发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统计、物价、科技、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协调处理电力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2899237

负责爱国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包括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管理)等卫生管理工作;协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和优生优育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联系电话:2899186

负责城镇规划、城镇建设、房地产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容市貌、公用设施、园林、环卫、绿化等城镇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负责镇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联系国土部门;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 联系电话:2899002

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负责经费核拨和规费的收缴、管理;负责财务结算管理;负责政府项目的融资及资金使用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计等工作.

武装部 联系电话:289926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99〕24号和江门市委江发〔2001〕8号文件规定的“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职能任务”执行。

司法所 联系电话:2898877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文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8691

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各类文艺、体育培训;管理民间艺术遗产,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所 联系电话:2893969

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地、爱惜土地的意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查、核实和呈送等报批手续,同时,负责实地界定位置,四至走向,核定用地红线工作;负责村委会土地巡回检查,登记和村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进行跟踪监察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调解和协助村委会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农田保护区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608

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供求情况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承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转移就业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内劳动监察和各类社会保险(障)工作;承担民政、环卫方面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899237

负责整合各部门(农业、社会事务、国土、民政、医保、城建、派出所、卫计局等)进驻的308项办事项目开展本级权责范围内的综合一站式服务工作,及时为群众办理上述事项,做好服务平台实体及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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