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供销社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阶段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全市供销社系统电气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开平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公通〔2017〕28号)文件要求,我社2017年度在全市供销社系统认真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根据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全供销社系统顺利、有效地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市社成立由黎伟桥主任任组长,谭健民副主任任副组长,市供销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的“电气火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各基层单位,参照市社的做法,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确保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方案
为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社结合本系统经营网点多、面广、域散,及普遍存在物业建筑使用时长,电气设施陈旧老化的特点,制定了以全市供销社系统负有管理责任的“经营(出租)网点、办公室、仓储、出租屋(含未完成房改的住宅)等场所”为治理范围,以实现“对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改造、更新;对新装电气设备、线路严把安全准入关;对所有电气设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电气管理制度、维护水平和电气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为治理目标的《开平市供销社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为认真贯彻《开平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置,我社组织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电气火灾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电气火灾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本阶段,我社“电气火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体,经常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择播电气火灾正反面案例,有效地在全市供销社系统营造了电气火灾治理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排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涉及全市供销社系统上下所有用电范围,全面涵盖生产经营用电、办公用电、居民用电和临时用电等用电行为。为确保电气火灾治理隐患排查取得成效,我社结合本系统的实际,统一制发了“经营(工作)场所、物流仓储场所、居民住宅场所”等3个不同排查对象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表》,并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以基层企业自查自纠与市社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气产品等违法行为;排查电气线路的敷设状况,电表箱、配电盘(柜)、电源插座质量以及设置位置,电流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设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等情况。
据统计,我社在自查自纠阶段,全系统11个基层单位,出动达30多人次,对92个经营、出租(闲置物业)网点开展了专项排查;市社分2次,出动8人次,深入一线进行督查。在排查工作中,共排查出一般的安全隐患5处(其中以铜线代替保俭丝2处,临时乱拉乱接电线2处,配电箱下堆放杂物2处),其他暂未发现存有更大的安全隐患。而对于排查发现隐患的基层单位,均已当场全部完成了整改,不留余患。全供销社系统隐患排查的覆盖率及整改率均达100%。
下一步,我社将继续按照《开平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阶段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五落实”,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把电气安全隐患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自查自改,确保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实现“三个显著减少”和“一个不发生”的目标而努力。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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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阶段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全市供销社系统电气火灾隐患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开平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公通〔2017〕28号)文件要求,我社2017年度在全市供销社系统认真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根据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全供销社系统顺利、有效地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市社成立由黎伟桥主任任组长,谭健民副主任任副组长,市供销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的“电气火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各基层单位,参照市社的做法,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确保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方案
为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社结合本系统经营网点多、面广、域散,及普遍存在物业建筑使用时长,电气设施陈旧老化的特点,制定了以全市供销社系统负有管理责任的“经营(出租)网点、办公室、仓储、出租屋(含未完成房改的住宅)等场所”为治理范围,以实现“对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改造、更新;对新装电气设备、线路严把安全准入关;对所有电气设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电气管理制度、维护水平和电气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为治理目标的《开平市供销社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为认真贯彻《开平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置,我社组织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电气火灾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电气火灾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本阶段,我社“电气火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体,经常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择播电气火灾正反面案例,有效地在全市供销社系统营造了电气火灾治理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排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涉及全市供销社系统上下所有用电范围,全面涵盖生产经营用电、办公用电、居民用电和临时用电等用电行为。为确保电气火灾治理隐患排查取得成效,我社结合本系统的实际,统一制发了“经营(工作)场所、物流仓储场所、居民住宅场所”等3个不同排查对象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表》,并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以基层企业自查自纠与市社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气产品等违法行为;排查电气线路的敷设状况,电表箱、配电盘(柜)、电源插座质量以及设置位置,电流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设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等情况。
据统计,我社在自查自纠阶段,全系统11个基层单位,出动达30多人次,对92个经营、出租(闲置物业)网点开展了专项排查;市社分2次,出动8人次,深入一线进行督查。在排查工作中,共排查出一般的安全隐患5处(其中以铜线代替保俭丝2处,临时乱拉乱接电线2处,配电箱下堆放杂物2处),其他暂未发现存有更大的安全隐患。而对于排查发现隐患的基层单位,均已当场全部完成了整改,不留余患。全供销社系统隐患排查的覆盖率及整改率均达100%。
下一步,我社将继续按照《开平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阶段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五落实”,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把电气安全隐患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自查自改,确保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实现“三个显著减少”和“一个不发生”的目标而努力。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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