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2018年秋季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指引
为确保适龄少年按时入学,实行“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招生对象
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开平市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基本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划分学区,明确学位类型,按照户籍和住房安排就近入学,城区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一)划分学位类型(4类):
次序 |
类 型 |
提交资料 |
备注 |
1 |
拥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出生证 |
1、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以房产申请入学的,建议优先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方便审核。 3、资料的有效时间截至2018年3月24日。 4、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
2 |
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 |
|
3 |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且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 |
|
4 |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但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 |
对在学区内租住或寄住的适龄少年,原则上回原籍就近入学,若确实需要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可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居住证或租赁证明(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监护人资料(有效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在用人单位缴交开平市企业职工保险记录或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由市教育局视各校的学位供求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二)学位分派办法
各学校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学位类型顺序从1—4依次安排入学。具体由各学校通知家长到现场核证,办理相关手续。
1、学区内的适龄少年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全部安排直接入学;若仍有空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区外适龄少年。
2、学区内的适龄少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先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安排直接入学;若招生人数未能满足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时,该类型学生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通过以上办法仍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少年,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子女,“诚信绿卡骨干企业”、“开平市荣誉市民”和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四家社团首长的推荐对象等优先安排入学。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现役军人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役的现役军人 |
2.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2 |
烈士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2.烈士证 |
烈士证明资料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3 |
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务的公安干警 |
2.证明材料 |
英模证、英烈证、因公伤残证明 |
|||
3.申请书 |
由公安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
|||
4.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4 |
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2.人才证书 |
江门市、开平市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5 |
“诚信绿卡骨干企业”推荐对象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诚信绿卡骨干企业”以(江经信发[2017]52号)文为准。 |
2.证明材料 |
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6 |
“开平市荣誉市民”和 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四家社团首长的推荐对象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2.荣誉证明 |
“开平市荣誉市民”、社团首长亲笔签署的书面推荐书(外侨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4、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
(三)具体工作时间
(1)3月23日—24日,家长提交报名资料。
(2)3月26日—5月31日,报名资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录入和审核。
(3)5月下旬,公告各校招生区域。
(4)7月10日前各校完成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注册手续。
每位适龄少年只能在一所学校提交报名资料,已在民办学校报名的适龄少年不需重复报名。逾期报名者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在8月中旬统筹安排。
四、有关招生工作可咨询相关学校(详见附件),详情可登录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开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或关注“开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开平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附:
开平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忠源纪念中学 |
2229430 |
周校长 |
风采华侨中学 |
2339600 |
梁校长 |
苍江中学 |
2312127 |
梁校长 |
世界谭氏中学 |
2260393 |
黄校长 |
东河中学 |
2397605 |
李校长 |
港口中学 |
2228781 |
关校长 |
新荻中学 |
2385375 |
杨校长 |
开平市第七中学 |
2367009 |
周校长 |
长沙实验学校 |
2338681 |
李校长 |
翠山湖实验学校 |
2216505 |
陈校长 |
附件:
开平市2018年秋季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指引
为确保适龄少年按时入学,实行“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招生对象
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开平市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基本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划分学区,明确学位类型,按照户籍和住房安排就近入学,城区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一)划分学位类型(4类):
次序 |
类 型 |
提交资料 |
备注 |
1 |
拥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出生证 |
1、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以房产申请入学的,建议优先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方便审核。 3、资料的有效时间截至2018年3月24日。 4、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
2 |
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 |
|
3 |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且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 |
|
4 |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房产,但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适龄少年。 |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权属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 |
对在学区内租住或寄住的适龄少年,原则上回原籍就近入学,若确实需要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可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居住证或租赁证明(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监护人资料(有效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在用人单位缴交开平市企业职工保险记录或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由市教育局视各校的学位供求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二)学位分派办法
各学校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学位类型顺序从1—4依次安排入学。具体由各学校通知家长到现场核证,办理相关手续。
1、学区内的适龄少年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全部安排直接入学;若仍有空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区外适龄少年。
2、学区内的适龄少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先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安排直接入学;若招生人数未能满足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时,该类型学生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通过以上办法仍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少年,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子女,“诚信绿卡骨干企业”、“开平市荣誉市民”和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四家社团首长的推荐对象等优先安排入学。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现役军人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役的现役军人 |
2.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2 |
烈士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2.烈士证 |
烈士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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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3 |
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务的公安干警 |
2.证明材料 |
英模证、英烈证、因公伤残证明 |
|||
3.申请书 |
由公安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
|||
4.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4 |
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的子女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指在开平市辖区内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2.人才证书 |
江门市、开平市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5 |
“诚信绿卡骨干企业”推荐对象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诚信绿卡骨干企业”以(江经信发[2017]52号)文为准。 |
2.证明材料 |
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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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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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平市荣誉市民”和 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四家社团首长的推荐对象 |
1.户口簿 |
(1)首页;(2)报名对象页;(3)父(母)页 |
|
2.荣誉证明 |
“开平市荣誉市民”、社团首长亲笔签署的书面推荐书(外侨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
|||
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4、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
(三)具体工作时间
(1)3月23日—24日,家长提交报名资料。
(2)3月26日—5月31日,报名资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录入和审核。
(3)5月下旬,公告各校招生区域。
(4)7月10日前各校完成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注册手续。
每位适龄少年只能在一所学校提交报名资料,已在民办学校报名的适龄少年不需重复报名。逾期报名者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在8月中旬统筹安排。
四、有关招生工作可咨询相关学校(详见附件),详情可登录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开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或关注“开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开平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附:
开平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忠源纪念中学 |
2229430 |
周校长 |
风采华侨中学 |
2339600 |
梁校长 |
苍江中学 |
2312127 |
梁校长 |
世界谭氏中学 |
2260393 |
黄校长 |
东河中学 |
2397605 |
李校长 |
港口中学 |
2228781 |
关校长 |
新荻中学 |
2385375 |
杨校长 |
开平市第七中学 |
2367009 |
周校长 |
长沙实验学校 |
2338681 |
李校长 |
翠山湖实验学校 |
2216505 |
陈校长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