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教办〔2017〕50号
关于做好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
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开平开放大学,局直学校:
首批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周期已满,根据《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开教〔2014〕55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首批10个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考核内容
按照《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开教〔2014〕55号)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作室在本周期内的基本建设、主持人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所在镇(街)中心学校、学校对工作室的支持和配合情况、承担和完成成员(学员)的培养任务以及工作室特色创建等内容,详见《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期满考核指标表》(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一)采取工作室自评和市教育局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实地考核程序:
(1)座谈会(20分钟):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分管领导作工作室自评报告;
(2)实地检查(20分钟):实地检查工作室软硬件建设;
(3)资料检查(15分钟):对照《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期终考评指标表》指标,检查工作室档案资料。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室自评。6月5日前,各工作室根据《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期终考评指标表》进行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二)市教育局材料评审与实地检查。6月12日—30日,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工作室的自评报告和有关材料进行评审开展评审考核,评定相应等次,兑现奖惩。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请各工作室所在学校负责收集整理本校工作室考核的相关材料(包括工作室自评报告、有关证明材料、期终考评指标表。其中自评报告须包括管理制度、两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附件),并于检查当天上交。
2017年5月25日

开教办〔2017〕50号
关于做好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
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开平开放大学,局直学校:
首批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周期已满,根据《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开教〔2014〕55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首批10个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考核内容
按照《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开教〔2014〕55号)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作室在本周期内的基本建设、主持人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所在镇(街)中心学校、学校对工作室的支持和配合情况、承担和完成成员(学员)的培养任务以及工作室特色创建等内容,详见《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期满考核指标表》(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一)采取工作室自评和市教育局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实地考核程序:
(1)座谈会(20分钟):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分管领导作工作室自评报告;
(2)实地检查(20分钟):实地检查工作室软硬件建设;
(3)资料检查(15分钟):对照《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期终考评指标表》指标,检查工作室档案资料。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室自评。6月5日前,各工作室根据《开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期终考评指标表》进行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二)市教育局材料评审与实地检查。6月12日—30日,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工作室的自评报告和有关材料进行评审开展评审考核,评定相应等次,兑现奖惩。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请各工作室所在学校负责收集整理本校工作室考核的相关材料(包括工作室自评报告、有关证明材料、期终考评指标表。其中自评报告须包括管理制度、两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附件),并于检查当天上交。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