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教〔2016〕10号
各有关幼儿园:
为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精神,落实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和加强幼儿园管理,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开平市教育局联合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委托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承办“开平市2016年幼儿园在岗保育员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期和上课时间:
开班时间初定201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逢周日上课,上课时间为: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幼儿园在职保育员。
2016年培训班名额约120人左右,名额由开平市教育局根据报名先后顺序负责安排,额满即止。
三、培训单位:
由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负责承办。
四、培训内容:
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保育员职业道德、幼儿卫生保育常识、幼儿营养知识、幼儿心理发育基础、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幼儿园疫病预防等。
五、考试及认证:
学员培训后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技能鉴定考试(9月24日统考),经考核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保育员上岗资格条件。
六、报名条件:
报考初级(国家五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七、相关费用(本次培训赠送教材):
级别 |
培训费 |
鉴定费 |
合计 |
培训补贴 |
初级(五级) |
760元 |
120元 |
880元 |
1600元 |
本次网上报名,由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免费代报名,学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即可。 |
八、培训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规定,在粤务工的法定劳动年龄城乡劳动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全日制在校生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包括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和享受过培训补贴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享受更高等级证书工种(可跨工种)的培训补贴,补贴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工种按粤财社〔2014〕128号文所列补贴项目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适时在省厅网站更新的培训项目目录。(注: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无江门市社会保障卡人员不享受补贴)
九、培训地点:
待定(培训地点在开平城区学校,具体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十、报名办法、提交资料和缴费方式:
1.报名办法:由各幼儿园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填写《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册》(附件1),收集学员报名资料,于6月10日前到市教育局报名(公办幼儿园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学员报名资料交基教股,民办幼儿园学员报名资料交职成办),逾期不予受理。
2.学员报名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白底大1寸彩照4张,并填写《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2),以上资料在开课当天交给老师。
3.缴费方式:安排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由各幼儿园指定专人收齐培训费用于6月10日前汇款到以下指定帐户,汇款时注明开平保育员班及学员姓名,开课后培训费由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开具收费发票给缴费人。
名称: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市工行蓬江支行
开户帐号:2012003109024868705
联系人:
朱林灿(开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227631
关卓丹(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216435
黄红丽(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联系电话:3983966
咨询Q群号:486619820(群名:2016年开平保育员班)
附件:1、《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册》(集体报名填写)
2、《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个人填写)
2016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开教〔2016〕10号
各有关幼儿园:
为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精神,落实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和加强幼儿园管理,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开平市教育局联合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委托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承办“开平市2016年幼儿园在岗保育员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期和上课时间:
开班时间初定201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逢周日上课,上课时间为: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幼儿园在职保育员。
2016年培训班名额约120人左右,名额由开平市教育局根据报名先后顺序负责安排,额满即止。
三、培训单位:
由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负责承办。
四、培训内容:
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保育员职业道德、幼儿卫生保育常识、幼儿营养知识、幼儿心理发育基础、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幼儿园疫病预防等。
五、考试及认证:
学员培训后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技能鉴定考试(9月24日统考),经考核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保育员上岗资格条件。
六、报名条件:
报考初级(国家五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七、相关费用(本次培训赠送教材):
级别 |
培训费 |
鉴定费 |
合计 |
培训补贴 |
初级(五级) |
760元 |
120元 |
880元 |
1600元 |
本次网上报名,由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免费代报名,学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即可。 |
八、培训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规定,在粤务工的法定劳动年龄城乡劳动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全日制在校生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包括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和享受过培训补贴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享受更高等级证书工种(可跨工种)的培训补贴,补贴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工种按粤财社〔2014〕128号文所列补贴项目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适时在省厅网站更新的培训项目目录。(注: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无江门市社会保障卡人员不享受补贴)
九、培训地点:
待定(培训地点在开平城区学校,具体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十、报名办法、提交资料和缴费方式:
1.报名办法:由各幼儿园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填写《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册》(附件1),收集学员报名资料,于6月10日前到市教育局报名(公办幼儿园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学员报名资料交基教股,民办幼儿园学员报名资料交职成办),逾期不予受理。
2.学员报名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白底大1寸彩照4张,并填写《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2),以上资料在开课当天交给老师。
3.缴费方式:安排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由各幼儿园指定专人收齐培训费用于6月10日前汇款到以下指定帐户,汇款时注明开平保育员班及学员姓名,开课后培训费由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开具收费发票给缴费人。
名称: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市工行蓬江支行
开户帐号:2012003109024868705
联系人:
朱林灿(开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227631
关卓丹(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216435
黄红丽(江门市五邑职业培训学校),联系电话:3983966
咨询Q群号:486619820(群名:2016年开平保育员班)
附件:1、《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册》(集体报名填写)
2、《江门市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个人填写)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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