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进行开平市一级幼儿园
督导评估的通知
开教办〔2015〕61号
各镇(街)中心学校、幼儿园:
由幼儿园申报,经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的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成员:
组 长:郑素玲(市基础教育督学13536098086)
副组长:林彩雁(市基础教育督学)
组 员:周焕华(百合中心幼儿园园长)
梁雪娇(开平市教育局幼儿专干)
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时间:
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 2015年7月10日
三、评估组成员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7:30。
2、报到地点:开平市教育局。联系人:谢素彦13702701583;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联系人:杨秀芳13725991618。
3、请小太阳第二幼儿园负责落实7月10日上午7:30时,派车到开平市教育局接督导评估专家,做好接送专家具体事宜。
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其办园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的规定办园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加大投入,落实整改,做好规划,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请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与评估专家组组长联系并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
开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相关附件:
关于对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进行开平市一级幼儿园
督导评估的通知
开教办〔2015〕61号
各镇(街)中心学校、幼儿园:
由幼儿园申报,经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开平市一级(规范化)幼儿园的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成员:
组 长:郑素玲(市基础教育督学13536098086)
副组长:林彩雁(市基础教育督学)
组 员:周焕华(百合中心幼儿园园长)
梁雪娇(开平市教育局幼儿专干)
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时间:
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 2015年7月10日
三、评估组成员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7:30。
2、报到地点:开平市教育局。联系人:谢素彦13702701583;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联系人:杨秀芳13725991618。
3、请小太阳第二幼儿园负责落实7月10日上午7:30时,派车到开平市教育局接督导评估专家,做好接送专家具体事宜。
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其办园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的规定办园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加大投入,落实整改,做好规划,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请开平市小太阳第二幼儿园与评估专家组组长联系并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
开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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