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民办学校审批
办理对象:
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提交材料:
1、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终止的申请书
2、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报人报送材料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2、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在90个工作日内批复并通知领取结果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2208312、2227631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路,8路,16路, 在"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2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9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无
无需业务表格
相关附件:
变更民办学校审批
办理对象:
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提交材料:
1、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终止的申请书
2、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报人报送材料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2、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在90个工作日内批复并通知领取结果文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2208312、2227631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路,8路,16路, 在"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2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9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无
无需业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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