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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历证明
撰写时间:2015-08-1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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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历

证明

办理对象:

在我市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公民

办理依据: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2、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发放的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

提交材料:

1、《开平市中小学补发学历证明申请表》

2、《广东省开平市学历证明书》

3、申请人的学籍表(册)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人的大1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好《开平市中小学补发学历证明申请表》。学校核实后复印该申请人学籍表(册)1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广东省开平市学历证明书》,由校长审核后签名和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带齐上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市教育局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发《学历证明书》(加盖骑缝钢印并备案);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
、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0-2208312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8,16, "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无法定办理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业务表格:

无需业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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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历证明
撰写时间:2015-08-12
来源: 本网

补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历

证明

办理对象:

在我市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公民

办理依据: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2、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发放的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

提交材料:

1、《开平市中小学补发学历证明申请表》

2、《广东省开平市学历证明书》

3、申请人的学籍表(册)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人的大1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好《开平市中小学补发学历证明申请表》。学校核实后复印该申请人学籍表(册)1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广东省开平市学历证明书》,由校长审核后签名和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带齐上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市教育局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发《学历证明书》(加盖骑缝钢印并备案);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
、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0-2208312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8,16, "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无法定办理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业务表格:

无需业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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