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历
证明
办理对象:
在我市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公民
办理依据: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2、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发放的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
提交材料:
1、《开平市中小学补发学历证明申请表》
2、《广东省开平市学历证明书》
3、申请人的学籍表(册)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人的大1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好《开平市中小学补发学历证明申请表》。学校核实后复印该申请人学籍表(册)1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广东省开平市学历证明书》,由校长审核后签名和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带齐上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市教育局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发《学历证明书》(加盖骑缝钢印并备案);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 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0-2208312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路,8路,16路, 在"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无法定办理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无
无需业务表格
相关附件:
补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历
证明
办理对象:
在我市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公民
办理依据: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2、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发放的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
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
提交材料:
1、《开平市中小学补发学历证明申请表》
2、《广东省开平市学历证明书》
3、申请人的学籍表(册)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
4、申请人的大1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好《开平市中小学补发学历证明申请表》。学校核实后复印该申请人学籍表(册)1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广东省开平市学历证明书》,由校长审核后签名和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带齐上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市教育局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发《学历证明书》(加盖骑缝钢印并备案);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开平市教育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 址: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76号教育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0-2208312
交通指引: 在开平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7路,8路,16路, 在"市政府站"下车,步行150米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无法定办理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无
无需业务表格
相关附件: